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96 公司简称:清越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0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1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3.3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7,382.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13.8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6,372.46万元,影响因素主要如下:
1、2023年2月,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向义乌清越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就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公司认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在公司内-外-内业务中,交易协议文件、报关材料等相关资料海关和外汇部门的审核均表明,公司相关出口交易业务真实发生,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尽管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等情况,但应不影响对公司出口退税的实质认定。经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和讨论,由于相关文件不规范,税务局没有同意公司提出的将发票进行整改的建议,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和指示对前述所涉约4,442万元税款,在2023年5月当期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该事项涉及税款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公司未查到相关所得税法明确规定。2024年4月11日经请示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得到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事项影响公司净利润4,442万。
2、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导致公司收入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价格竞争压力,使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滑明显,产品毛利润率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存货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部分下游客户回款较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4、围绕主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同比增加造成净利润减少。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持部分保留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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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高裕弟已提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讨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对公司此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后续如有进展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4号),经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33,433.87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034,377.1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036,908.44元。
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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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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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清越科技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为物联网终端显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从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在有机光电子器件和技术领域的长期耕耘及深厚积累,公司以PMOLED技术起步,逐步形成了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为主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消费电子、穿戴显示、电子价签、电子看板、XR等领域。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渐探索、不断改进,形成了以产定购、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和生产模式以及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为下游客户提供适用不同应用场景的终端显示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完善,公司的经营模式已经基本稳定,与同行业公司相似,具有行业普遍性。
1、研发模式
研发一般分为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研发,而新技术研发的创新成果还是会回归到新产品,从新产品的尺寸、性能、外观、成本等一个或多个维度呈现出来。针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公司制定了控制文件《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管理程序》,将新产品及新技术的开发划分为四个阶段:策划阶段、设计开发阶段、试产阶段、量产阶段。每个阶段均有明确的输入要求以及严格的阶段评审,使最终产出的成果能够满足要求。
2、采购模式
公司由资材部主要负责采购管理和服务。在遵循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生产计划与物料管理程序》等多项采购相关程序的基础上,资材部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通过兼顾市场供需实际、友好议价的方式,本着透明公开、合作共赢的精神,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购买的物料、设备、服务等能够保质、保量、按时的交付到公司的需求单位。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计需求量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生产方面,公司以自产为主,保障产品的正常市场供应。
1)生产计划:PMC根据产品需求部门提供产品“需求计划”,提前规划产能和物料,并且合理优化排产顺序,集中生产同类产品,降低生产成本。
2)生产实施:PMC按制定好的排产计划,每天开立生产投料单,交制造部执行;仓库配料员根据生产投料单,按工单配料交付产线,制造部领用相关物料后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对于显示终端产品,根据客户是否为最终用户,将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无论是直销还是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形式。直销模式下,客户采购产品主要用于自行生产终端产品,或用于终端产品的完整显示方案;经销模式下,客户采购产品主要用于直接对外转销售。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开展销售,有利于借助经销客户销售渠道覆盖广的优势,扩展公司产品的地域覆盖度、提高市场开拓效率、降低客户维护成本。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中小尺寸显示终端产品,按照业务或产品类型,公司属于新型平板显示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显示器件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C3974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OLED作为新一代显示技术,拥有众多优良特性,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宽色域等高画质显示的特点。除此之外,基于自发光、无需使用背光源的特性,使得其无视角限制,显示视角可达160度以上,并且模组整体厚度较小,响应速度快;基于有机发光材料层天然具有柔性、基板可使用柔性材料的特性,使得其显示模组柔性化较易实现;基于全固态模组结构、无液态材料使用的特性,其使用温度范围广,尤其是低温下显示效果良好,不会出现液晶显示器在低温状态下液体材料易凝固而不能显示图像的问题。
一般而言,按背板驱动方式的不同,OLED技术可分为主动式驱动背板(AMOLED)、被动式驱动背板(PMOLED)以及集成式驱动背板(硅基OLED)。其中AMOLED显示品质较佳、反应速度较快,主要面向量产规模较大的中大尺寸显示屏,包括智能手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和电视。PMOLED具有高亮度、生产成本较低的特性,因此多用于多样化的定制产品市场,以中小尺寸的显示屏为主,如医疗健康、家居应用、消费电子、车载工控等。硅基OLED 微显示器属于前沿显示技术,具有分辨率高、体积小等特性,适用于近眼显示场景,可用于电子取景器、头戴显示器等。
电子纸采用电泳式电子墨水(E-ink)技术。由于图像静止时电泳粒子处于稳定状态,所以仅当显示内容变化时需要消耗电能,因此其能耗极低。电子纸显示器本身不发光,通过反射外界环境光线实现显示功能,阅读效果与纸张类似。电子纸技术凭借上述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子阅读器、电子看板中,目前在商超零售领域的电子价签中应用增长明显,未来有望在数字货币、智慧交通等领域拓展应用范围。
公司所属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其生产过程涉及的技术工艺综合了光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学、精密机械、电子技术以及力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对研发与生产的技术工艺要求全面,有非常高的行业进入门槛。一条成熟的量产生产线需要经过建设期、试产期及爬坡期等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需要进行精密的技术工艺调试以达到生产线最佳状态,任何一个技术工艺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生产线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降低生产线利用率和产品良率。企业需要具备独特的核心技术、高素质的综合型专业人才和大量的资金支持,同时需要拥有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和持续的工艺和产品的创新能力,才能在行业内立足。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国内第一批专业从事OLED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中国大陆首条 PMOLED 量产线,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品迭代升级,逐步建立起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目前主要业务包含PMOLED、电子纸模组以及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个领域。
(1)PMOLED
公司技术发端于清华大学有机光电子实验室OLED项目组,经过长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实践,逐步掌握了“显示触控一体化高性能OLED显示屏技术”、“高性能高可靠性OLED产品技术”、“超薄窄边框高分辨率PMOLED彩色显示技术”、“PMOLED智能制造技术”等关键技术,已发展成为细分领域内的全球领军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PMOLED产品在众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与国内外领先地位,曾获由SEMI、SID和SID北京分会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显示大会暨亚洲信息显示会议(2016 China Display Conference / ASID)颁发的“Golden Display Award 2016 杰出产品奖-全球最薄PMOLED触控显示屏”,2017年荣获江苏名牌产品称号,2021年荣膺国家工信部认定的中国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根据CINNO Research的统计数据,2023年公司PMOLED显示模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第二。
(2)电子纸
电子纸作为一种新兴的显示技术,具备节能减排和视觉友好等特性,在全球双碳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已然成为取代传统纸张的首选方案。公司于2020年开始投建电子纸模组全自动量产线,开始进入电子纸显示技术领域。公司新建的生产线在三个月内完成设备搬入、调试、试产,当年即取得6,000多万元的销售业绩。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公司电子纸显示模组产品在产线扩产、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成效显著,并在业内率先实现电子纸模组快速刷新及彩色化应用产业化。同时,公司为深入提高电子纸模组智能化生产水平,持续开展电子纸波形智能调参项目,实现了智能算法与设备平台的有效结合,完成了常温状态下无人工参与的电子纸波形自动调参,在业内达到领先地位。根据洛图科技(RUNTO)的统计数据,公司2023年电子纸模组出货量全球市占率为13.0%,继续保持国内前列。
(3)硅基OLED
随着在新型工业化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数字经济、万物互联的迅猛发展,加之5G网络全面铺开、人工智能发展水平日益成熟,“元宇宙”已成为文娱领域的新风口,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无缝结合。而作为元宇宙时代的终端硬件入口,XR等近眼显示设备逐渐打开市场,成为全球各大科技巨头竞相角逐的新赛道。硅基OLED具有高像素密度、高分辨率、快响应速度、轻薄等优势,因而也是XR设备的最佳选择。目前,硅基OLED技术还在高速更新迭代中,全球硅基OLED生产厂商均处在快速布局相关产线和产品阶段。公司在OLED领域深耕十余年,在PM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程中积累了大量关键技术。经过研发团队的不懈努力,顺利攻克硅基OLED微显示技术、OLED驱动设计技术、有机半导体发光单元的材料选择及器件制作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于2020年开始建设8英寸晶圆硅基OLED微显示器量产线,抢占在XR领域爆发式发展的先机。目前,该生产线已全面打通了工艺全流程,并向客户批量出货。报告期内,公司硅基OLED业务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万物互联时代,显示技术作为信息交互的重要媒介,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公司凭借其在有机光电子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及研发实力,从PMOLED显示产品起步,相继布局、建设了电子纸模组大规模全自动化生产线及硅基OLED微显示器量产线。
(1)PMOLED技术:中小尺寸应用领域持续渗透
PMOLED是OLED显示技术的一种,凭借自发光、画质高、超低功耗、高对比度、超轻薄、柔性可弯曲等优异特性,在中小尺寸终端显示得到广泛应用,通常应用于多样化的定制产品市场,如医疗健康、家居应用、车载工控、消费电子、安全产品、穿戴产品等领域。例如,以空调、冰箱为主的传统白电产品和以烤箱、电磁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等为主的小家电产品在智能化升级的过程中均有安装小尺寸显示终端的需求。此外,包括智能台灯、智能门锁、智能音箱在内的新型智能家居设备逐步崛起,同样需要显示屏幕为其提供交互信息平台。随着物联网应用的进一步渗透,上述场景的智能终端将继续朝着智能化、精品化和实用美观化方向发展,从而助推PMOLED显示器的需求持续增长。
(2)电子纸技术:大尺寸彩色化广开拓市场
电子纸技术是一种通过反射外界环境光线实现显示功能的技术,其显示效果接近自然纸张,又可以像常见的液晶显示器一样不断转换刷新显示内容。得益于低功耗环保、画面显示细腻、阳光下可视效果好、可折叠弯曲、可视角度宽等优点,电子纸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阅读器(电子书)、电子标签(超市货架标签、行李箱标签、药品标签、医疗标签等)、电子纸手表、电子纸看板(公交车站牌、加油站牌、广告牌等)、电子银行卡、电子纸公交卡等领域,市场规模巨大。根据洛图科技(RUNTO)数据,2023年全球电子纸模组出货量为2.3亿片,全球电子纸标签出货量为2.06亿片,其中中国电子纸标签出货量660万片,较去年同期增长5%,整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未来几年随着发达国家渗透率逐步饱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将会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预计2027年全球电子纸市场规模将达762亿美金,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6%。未来,电子纸技术发展趋势将会有三个发展方向:大尺寸、彩色化、柔性化。在智能化、数字化背景下,智能零售、智能物流、智能仓储等场景对电子纸平板、电子纸标签的使用需求将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彩色电子纸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纸产品使用场景将进一步丰富,产业化进程有望进一步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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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1 2023-2027年全球电子纸市场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洛图科技(RUNTO),单位:亿美元
(3)硅基OLED技术:引领未来显示技术新浪潮
硅基OLED在显示技术领域是一次重大创新,与传统OLED相比,其采用单晶硅材料为基板,结合CMOS工艺和半导体技术,实现了更高的像素密度和更低的功耗,具有高亮度、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对比度、大视角、响应快、体积小、低功耗、性能稳定等诸多特点,十分适合应用于近眼式显示领域的XR设备、智能穿戴显示以及投影显示等终端。2021年开始,国内外互联网众多重量级企业纷纷争先恐后在加速布局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的赛道,作为与之相应的头戴设备及眼镜设备的显示终端,硅基OLED微显示器产业发展逐渐加速。2022年,松下旗下全资子公司Shiftall Inc. 展示全球首款5.2K高动态范围VR眼镜 MeganeX,搭载两块1.3英寸Kopin 硅基OLED(2560×2560)显示屏,刷新率达到120Hz,像素密度为 2,245PPI;雷鸟创新旗下消费级智能眼镜产品雷鸟Air于2022年4月开售,搭配了两块分辨率为1920×1080的硅基OLED显示屏;华为在2022年12月发布的智能观影眼镜Vision Glass也采用了硅基OLED显示屏,其像素密度超过4,500PPI;苹果公司2023年6月6日推出的MR设备Vision Pro,搭载两块硅基OLED显示屏,像素密度达3,000PPI以上,自2024年1月19日开始预订后,当月即售出超过20万台。总体来说,硅基OLED微显示行业目前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随着以XR设备为主的下游应用逐渐兴起,以及苹果、华为等行业龙头的带动下,作为核心零部件的硅基OLED相关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从而引领未来显示技术的新浪潮。根据CINNO Research调研数据,2025年硅基OLED市场规模预计达14.7亿美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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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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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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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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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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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07.55万元,较上年下降3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3.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13.82万元,同比下降535.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39.41万元,较上年减少14,985.77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4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4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切实的维护了公司股东、员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担保额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及公司整体情况,且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备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394号),经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33,433.87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034,377.1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036,908.44元。
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仅限于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子公司。
●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越科技”)及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其中70%(含)以上资产负债率的担保有7.3亿元,70%以下资产负债率的担保有2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一)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台虹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4、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及组装,并提供售后及相关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6、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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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公司的关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清越科技的子公司,投资占比58.33%。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清越科技的子公司,投资占比58.33%。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的议案》,本公司已向募投项目“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实施主体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提供募集资金借款15,000万元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借款调整为增资款。本次增资完成后,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万元变更为46,911.52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8.3333%增加至68.0249%,昆山梦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1号楼1楼(自主申报)
3、法定代表人:高裕弟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6、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8、与公司的关系: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清越科技的子公司,投资占比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合理安排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担保额度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开拓需要及公司整体情况,且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备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51%、29.6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耿建新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弃权表决,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弃权表决的具体原因
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持部分保留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独立董事一直关注清越科技与金华市税务局相关的事件。我们询问了公司领导与相关的同事,并与进行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就此问题交换了意见。
按照清越科技公司同事的解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清越”)于2023年2月收到了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局”)向义乌清越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事项,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了自查,结论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相关凭证涉及出口退税金额约4,442万元。经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和讨论,由于相关文件不规范,税务局没有同意公司提出的将发票进行整改的建议,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和指示对前述所涉约4,442万元税款,在当期通过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2024年3月21日公司就该事项取得税务局的情况说明,确认义乌清越于2023年5月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上述行为发生在2023年,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该事项涉及税款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公司未查到相关所得税法明确规定,2024年4月11日经请示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得到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事项影响公司2023年净利润4,442万元。
针对以上事项,独立董事耿建新认为:独立董事一是难以认定此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正确;二是不能确定此事项这样进行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耿建新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对公司此税务事项进行专项复核。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耿建新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持部分保留意见,且与年报有关的议案均弃权表决。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除独立董事耿建新外,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客观理性看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3日 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张小波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万股
■
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修正后的营业利润为-15,049.17万元,比修正前减少2,906.10万元,降幅为23.93%;修正后的利润总额为-15,068.83万元,比修正前减少2,906.01万元,降幅为23.89%;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93.34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186.72万元,降幅为37.03%;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13.82万元,比修正前减少3,325.75万元,降幅为33.30%;修正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621元,比修正前减少0.07元,降幅为37.00%。
(二)造成业绩快报差异的具体原因
1、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因硅基产品市场开拓较慢、非价签电子纸业务开拓较慢,本期将对应的高效率高亮度白光OLED器件开发项目投入296.89万元及用于非价签领域的快刷电子纸显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207.55万元从开发支出转入研发费用,减少利润总额504.44万元。
2、公司的参股公司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电子”)和其全资子公司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光电”)涉及到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的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案件,目前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已向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报案并收到《立案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立案后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结果尚未确定(详情可参考公司2024年3月21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重大舆情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枣庄睿诺电子将涉及合同诈骗案件对应的债权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进而影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883.40万元,减少利润总额883.40万元。
3、2023年2月,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向义乌清越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就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公司认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相关出口退税文件与《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要求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规定理解层面的差异),相关凭证涉及出口退税金额约4,442万元。经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公司认为,在公司内-外-内业务中,交易协议文件、报关材料等相关资料海关和外汇部门的审核均表明,公司相关出口交易业务真实发生,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尽管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等情况,但应不影响对公司出口退税的实质认定。经与税务局多次沟通和讨论,由于相关文件不规范,税务局没有同意公司提出的将发票进行整改的建议,公司根据税务局的要求和指示对前述所涉约4,442万元税款,在当期通过增值税留底抵欠税款方式进行缴纳。2024年3月21日公司就该事项取得税务局的情况说明,确认义乌清越于2023年5月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上述行为发生在2023年,未予罚款及征收滞纳金。该事项涉及税款是否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公司未查到相关所得税法明确规定,2024年4月11日经请示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得到口头回应认为该笔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该事项影响所得税费用666.3万元,经与审计机构沟
(下转4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