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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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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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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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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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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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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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庆会计机构负责人:秦莹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二)关于确定企业及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关联董事鲁明威先生、梁开宇先生回避表决,实际投票人数五人)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作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