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版)
基因编辑技术、单分子测序、纳米生物传感器以及高灵敏度的均相化学发光等前沿技术正迅速发展,这些技术不仅提高了检测的精度和效率,还推动了整个行业向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和集成化的方向迈进。基因编辑技术为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提供了新的途径,单分子测序技术则能够更精确地揭示疾病的分子机制,纳米生物传感器则实现了对生物分子的超灵敏检测,为早期诊断提供了有力支持。单细胞测序技术为研究个体细胞的遗传变异提供了有力工具,而新一代测序技术(NGS)则实现了对人类基因组的高通量、高精度测序,大幅提升了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
结合了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等多个层面信息的多组学技术,能够提供更全面的生物分子网络和功能途径的分析。这项技术在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靶点的发现以及治疗效果的评估中具有重要价值。另外有生物传感器与可穿戴设备,发展持续监测血糖、心电、血压等生理参数的传感器和设备,推动慢性病管理进入家庭。
新产业方面: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一些新的产业也在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以二代基因测序(NGS)为代表的分子诊断技术、以微流控芯片为代表的即时检测产品,以及以大数据、“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健康管理和精准医疗等新技术、新产业为体外诊断行业打开了新的成长空间。这些产业将医学与科技相结合,为人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帮助人们更好地预防疾病,保持身体健康。精密健康管理可结合遗传信息、生活方式数据和实时监测的生理参数,为个人提供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方案。数字病理能够借助AI和数字化技术对病理切片进行自动化分析,提高病理诊断的效率和准确性。以三代测序技术、液体活检为代表的分子诊断新技术,正逐步成为疾病诊断的重要工具。同时,基于微流控技术的即时检测产品以及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管理平台,也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新产业不仅提高了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还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新业态方面:随着人们对快速、方便的检测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快速检测和智能化检测的新业态也在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该新业态的出现,主要基于产业整体发展、研发创新,是产业整体创新推动的结果和外在呈现。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智能化检测设备,可以自动化完成样本的处理、分析和诊断,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和精度。同时,一些快速检测设备也被广泛应用于现场应急检测和定点检测等领域,如新冠病毒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等。原先占比较小的POCT(即时诊断)的市场份额得到了迅速扩容,POCT高市场份额占比的情况预计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虚拟诊所/远程医疗使患者可通过在线平台接受医生的咨询、病情监控和初步诊断,尤其在疫情期间这种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综合诊断中心可以提供一站式的多项检测服务,包括影像学、实验室检测等,便于患者获得全面的健康评估。快速检测和智能化检测已成为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新业态。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化检测设备能够自动化完成样本处理、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和准确性。同时,POCT(即时诊断)作为一种快速、简便的检测方式,在急诊、基层医疗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POCT的快速响应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模式方面: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模式也在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中出现。如基于互联网的医疗诊断平台,可以为患者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检测等一系列服务,使得医疗诊断更加便捷、高效。同时,一些体外诊断试剂公司也开始采用“产品+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解决方案。另外,国内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中的部分企业积极与国际知名领头企业强强联手,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源,创新推动快速发展。企业可提供订阅式医疗服务,消费者可以通过订阅方式定期接受健康检测和咨询服务,形成持续的收入模式。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通过共享数据资源从而形成数据共享和合作,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体外诊断企业与IT公司、数据分析机构以及保险和药品公司跨界合作,共同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通过采用新模式、加强合作与创新,企业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竞争力,也为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2)未来发展趋势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发展趋势将会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个性化和精准化:随着基因测序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个性化和精准化医疗将成为未来的主流趋势。体外诊断试剂将更加注重基于个体的特异性和预测性诊断,为医生提供更加准确、高效的治疗方案。
数字化和智能化: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将会更加注重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数字化可以实现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自动化、数字化管理、数据化分析,智能化则可以提高检测效率和精度,更好地满足医疗需求。
新技术和新产品:未来,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将会不断涌现新的检测技术和新产品,如全基因组测序、微流控技术、CRISPR-Cas技术等,这些新技术和新产品将为体外诊断试剂行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多元化和国际化:未来,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将会越来越多元化和国际化。国内企业将会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同时,各个领域的企业也将会涉足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形成更加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
多模态和集成化:随着多种诊断技术的融合和发展,体外诊断行业将能够提供更多的多模态和集成化的诊断平台,如将分子诊断、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影像诊断等技术结合起来,进行多层次、多维度、多参数的综合分析,从而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
智能化和自动化:随着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应用,体外诊断行业将能够提供更多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诊断解决方案,如利用人工智能进行数据挖掘、模式识别、知识推理、决策支持等,实现诊断的智能化;利用机器人、微流控、生物芯片等技术进行样本处理、信号检测、结果输出等,实现诊断的自动化。
远程化和移动化: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的普及,体外诊断行业将能够提供更多的远程化和移动化的诊断服务,如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诊断、远程监测、远程咨询等,实现诊断的远程化;利用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可植入设备等进行移动诊断、移动监测、移动干预等,实现诊断的移动化。
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在POCT领域,技术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研发和创新,不断推出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新产品。例如,一些企业正在研发基于微流控芯片、纳米技术、生物传感器等新型技术的POCT产品,以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准确性和便捷性。
便携化与家庭化: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便携式和家庭化的POCT产品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这类产品通常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单等特点,能够满足消费者在家庭或户外等场景下随时随地进行健康检测的需求。因此,便携化和家庭化也将成为POCT领域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市场拓展与全球化: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医疗市场的逐步开放,POCT企业也面临着更大的市场拓展机遇。一些领先的POCT企业已经开始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参加国际展会等方式提高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未来,全球化将成为POCT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之一。
未来,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将继续朝着个性化、精准化、多模态、集成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拓展远程化和移动化的服务。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体外诊断试剂企业也将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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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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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469.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57.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7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2.2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1,605.78万元,比年初下降1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2,724.91万元,比年初下降8.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3,614,030.1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54,0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6,290,218.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4.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2,641,640.3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38,931,858.33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94%。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发行价格133.67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6,367.13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15,968.0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7,959.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等8,008.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23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5,058.10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35,282.9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在建项目54,284.33万元。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2,266.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回购股份13,810.18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3,152.6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1,884.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1,174.0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等10,710.1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1年3月19日,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学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爱瑟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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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652.05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2,689.91万元)、汇兑损益72.23万元(其中2023年度汇兑损益12.9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及税金14.16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及税金1.18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00万元,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为205.1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拟在原审议通过的2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8,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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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4,713.6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在建的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6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2日和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4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2年5月19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和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金额为54,284.33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美国、德国变更为美国、意大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飞、陆维克、杭州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潘海洁
联系电话:0571-562078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传真:0571-56267856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高飞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傅燕萍女士
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6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至05月15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56207860
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议案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审计业务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尽职尽责的职业态度,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佩,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淑燕,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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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支付给致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该费用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致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