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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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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86,251万元,同比下降9.44%,主要是燃气批发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68万元,同比增长6.73%,主要是城市燃气利润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39万元,同比增长15.87%。

天然气销售量13.0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1.91亿立方米增长9.74%。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11.71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的10.47亿立方米增长11.84%;天然气批发量1.36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的1.44亿立方米减少5.56%。管道天然气按用户类型分,深圳地区城市燃气销售量3.5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的3.41亿立方米增长4.69%;深圳以外地区城市燃气销售量5.6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的4.99亿立方米增长12.63%;电厂销售量2.52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07亿立方米增长21.74%。

天然气代输气量1.7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83亿立方米减少7.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至5月21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27日分别发布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 下午 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文杰

董事会秘书:杨玺

财务总监:丛述峰

独立董事:居学成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电话:0755-83601139

邮箱:xgq@szga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际表决13名(黄维义、谢文春董事,马莉独立董事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15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可以根据资金需要一次或分期滚动发行。

(一)发行注册金额:本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150亿元(含)人民币,最终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四)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六)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利息随本金到期兑付时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有息负债等。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等。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23转债

深圳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6: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表决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