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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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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朱忠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大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大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2020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号),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08,57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091,428.10元。截至2020年10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632418773;

2、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21937681410902;

3、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5785488888866;

4、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310069079013002082261。

5、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长建设周期,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各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的募集专户本次无需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023年11月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南京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58,769,954.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6,204,623.45元,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风险等级R2及以下)。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相关产品301,803,694.44元,累计收回415,068,611.11元,获取投资理财收益11,118,911.9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投资211,605,083.33元。

2023年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632418773)

2、账户名称:平安银行上海嘉定支行(15785488888866)

3、账户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嘉定支行(121937681410902)

4、账户名称: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8069100000004461)

注: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交易受限的情况。

购买成本系公司从交易对手取得大额存单所支付的金额。

5、账户名称: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36530188000265579)

注: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交易受限的情况。

购买成本系公司从交易对手取得大额存单所支付的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期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的期后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终止“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及“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之子项目高性能色漆”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9,883.16万元(其中含截至2022年9月30日孳息1,085.41万元)全部用于“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投资规模由14,220.00万元调整为4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34,608.42万元募集资金(其中含截至2022年9月30日孳息1,610.67万元)和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公司“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24个月,2025年一季度完成项目建设,预计2026年一季度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来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白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来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来技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东来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来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分布于全国各地授权4S店、大型综合修理厂、品牌快修连锁店。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而是通过大幅提升对终端客户的调色能力、调色效率及调色准确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公司调色人工成本、扩大公司影响力、推动公司渠道覆盖。但是,受经济下行、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终端市场需求持续滑落,原有预期实现场景发生较大变化,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面临多重困难、进展缓慢。

注2: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于2020年11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嘉定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因宏观经济环境、化工新材料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特性影响,前置政府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导致新的工业土地出让和设计建设等项目进度有所延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土地出让、投资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审批及主体工程建设准备,将于2024年稳步推进建设工作。

注3: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系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分布于全国各地授权4S店、大型综合修理厂、品牌快修连锁店。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收益,而是通过大幅提升对终端客户的调色能力、调色效率及调色准确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公司调色人工成本、扩大公司影响力、推动公司渠道覆盖。但是,受宏观因素影响,终端市场需求持续滑落,原有预期的实现场景发生了较大变化,“彩云智能”项目建设面临多重困难、进展缓慢。基于当前情况考虑,公司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继续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间接性收益难以达到预期等多项不利因素。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终止“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及“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之子项目高性能色漆”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9,883.16万元(其中含截至2022年9月30日孳息1,085.41万元)全部用于“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投资规模由14,220.00万元调整为4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34,608.42万元募集资金(其中含截至2022年9月30日孳息1,610.67万元)和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公司将“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预计2026年一季度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注4: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09万元,系2021年补充流动资金6,500.00万元在账户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32.09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注5:公司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项目变更前在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中投入的金额20.00万元。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全体监事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3.6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41.35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43.69万元。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41.3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085.0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4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

至2024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下午13:00-16:30

(二) 登记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16:3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邹金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2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庄继宁,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0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庄继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鹏飞,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谢鹏飞先生近三年签署过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鹏飞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审计费用为5万元,合计62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经充分核查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状况,认为:《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53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73,626.5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3,377,784.30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1,183,22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95,760.00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53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本次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33,894,841.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56,190,601.5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上接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