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曾展晖先生、王伟先生、杨芳欣先生、朱小梅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上述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78号)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39号,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39.20万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14.03万元,第二个解锁期考核的净利润=2022年和2023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2022年和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企业所得税税率15%)=193,853.23万元+6,315.76万元×(1-企业所得税税率15%)=199,221.63万元,大于182,900.00万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4年7月15日)届满后,可解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曾展晖先生、王伟先生、杨芳欣先生及朱小梅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三、《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八、《关于修订〈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九、《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康杏庄女士、万爱民先生、邓庆晖女士回避表决,上述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78号)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339号,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39.20万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14.03万元,第二个解锁期考核的净利润=2022年和2023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2022年和2023年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企业所得税税率15%)=193,853.23万元+6,315.76万元×(1-企业所得税税率15%)=199,221.63万元,大于182,900.00万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4年7月15日)届满后,可解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1,369,707.4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3,413.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60,869,680.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510,603.34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99,779.5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1,584,293.91元,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122,314.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8,771,722.4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315,542.53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6,419,734.7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2017年3月30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6,503.33元)。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号)。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及“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8,555.68万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已于2022年9月27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8,582.58万元)及销户事宜。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及上述四家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1年1月13日与公司、东莞证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35,999,779.59元,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 726,419,734.79元,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4个)。根据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及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已于2022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合计剩余募集资金8,582.58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用于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
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节余0.65万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尾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19年4月结项。
注3:公司持续投入自动化建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034.22万元用于追加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本次变更后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变更为35,000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及健康美容电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算,本次变更后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变更为45,764.06万元。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在持续投入过程中,不断地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及生产管理水平。
注4: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5: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1年至2024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6:综合考虑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近两年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等因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暂未启动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于2022年7月对该项目是否继续实施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后续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注7: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压铸类小家电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故暂时无法计算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品质标准,有效减少人力成本和降低产品不良品率。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管理能力支撑,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智慧生产园区管理系统,是指公司将基于经营管理中的生产、仓储、物流等流程中对安防系统的应用需求,建立以视频监控、身份识别硬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园区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优化各园区之间的智慧管理。
②5G+工业互联网应用,是指公司利用5G与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机器互联,实时采集生产数据,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制造、物料配送智能化水平,实现订单管理个性化、物料配送智能化、应用数据可视化。
③供应链产业集群,是指以供应链协同互联技术为核心,借助行业影响力将上游的供应商信息协同互联,建立单独的订单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自动下单及智能送货功能,提高采购部门工作效率。
④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品牌客户数据中心,搭建品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升售前、售中、售后的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公司与客户间的交互能力,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个性化的服务。
(2)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品牌营销中心和品牌物流配送中心,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运营管理能力,并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载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148,195.19 元,并于2017年4月27日予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1,148,195.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公司2023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3,867,746.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61,614,947.23元,减去2023年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329,197,192.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36,285,501.4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1,880,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3,734,800股之后的股本818,145,7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327,258,31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47,2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989,646.17元(不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综上,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含回购股份)总额预计为407,247,958.17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68%。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是在2023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人民币70亿元以内。
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管理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4年与下列表1所列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660.00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承租及出租等。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113.88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104.60万元,关联租赁交易总金额为1,162.21万元(详见下表2)。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表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
单位:万元
■
(三)表2: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的小数点差异。
注2: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原联营企业,2023年11月成为公司子公司。
注3:广东佳易电器有限公司2023年5月成为公司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郑振桐;注册资本:43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52号;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五金产品、压铸产品、模具;模具加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麦志荣;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控项目),电线插头,电缆,开关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叶伟浩;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13号;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4)佛山市顺德区凯宝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宝纸品”),公司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华钊;注册资本:1,572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工业区;经营范围:制造: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5)佛山市顺德区赛莱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彩印”),公司董事郭建强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范结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社区南国西路28号智富百利园5栋604室(住所申报);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6)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法定代表人:郭建刚;注册资本:8,064.4万元人民币;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为东菱集团单体财务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东菱集团报告期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晖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公司持有凯华股份38.45%的股份,且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4)凯宝纸品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凯宝纸品48.98%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凯宝纸品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5)赛莱彩印是公司副董事长郭建强先生配偶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公司关联法人。
(6)东菱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杨芳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为员工提供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解决生活困难、购房购车等资产配置;
3、借款理由:为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6、借款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
7、还款方式: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选择,《借款协议》约定;
8、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资助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员工自向公司借款之日起,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有);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提供借款,以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有利于稳定公司的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团队的凝聚力。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够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2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财务资助,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16%。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为245.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3%。
公司无其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也无逾期未收回的对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借款。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公司将对2021年回购的股份中剩余未使用的3,734,800股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拟注销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第二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应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3,734,8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188.0580万股变更为81,814.5780万股。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公司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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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提及的条文作相应的修改,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3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说明会召开方式及时间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