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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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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兼总裁曾展晖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

三、投资者互动

说明会分为业绩介绍和问答环节。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移动端,扫码即可跳转)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第二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股份剩余未使用部分的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关于2021年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司2021年两期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394,800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8%,累计回购金额249,979,368.9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为21.9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7,660,000股,本次回购中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734,800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日、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关于2021年第二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均为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剩余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1,880,580股减少至818,145,780股,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目的: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6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

2、投资必要性: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7.95%、71.06%和73.81%,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3、拟投资金额:根据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6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互换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合约及期权合约为主;拟投资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8、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司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必要且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50,000万美元(等值36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等。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同意为公司上述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上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东菱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郭建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本议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审批通过。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其它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股权结构:郭建刚持股60%,郭建强持股30%,郭志钊持股10%;

实际控制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8,064.4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为东菱集团单体财务报表数据,非合并报表数据。东菱集团报告期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

东菱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经公开信息查询,东菱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同意为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以上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东菱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东菱集团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本次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为公司银行融资授信业务自愿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性,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东菱集团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其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春燕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慧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其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立信及相关项目组成员具备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

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并参考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其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71,999,170.2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527,379.26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503.33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342,177.3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887,065.3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7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1,599,690.0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9,065,717.6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7,341,942.2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350,000,000.00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357,341,942.23 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连续性,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投资产品,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5、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及子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及子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六、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按照《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2号监管指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投资的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结构性存款等。

4、投资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并视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此项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6、《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1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及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35,000万元和5,000万元(等值美元);

2、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佛山市顺德区庆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科技”)、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林股份”)、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2: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印尼和声东菱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

注册地址:11/F, EMPRESS PLAZA, 17-19 CHATHAM ROAD SOUTH, TST, KOWLOON, HK;

董事:郭建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龙图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峰;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滁州东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6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荣生;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家用电器研发;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东菱智慧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公司名称:广东凯恒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25-2-3;

法定代表人:梁锦全;

注册资本:1,428.57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凯恒电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5、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庆菱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裕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卢桐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金属制品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庆菱科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6、公司名称: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升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葛嘉宝;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塑料、塑料制品、模具;经营和代理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威林股份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7、公司名称:印尼和声东菱有限公司(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DUSUN PASIRANGIN RT.003 RW 004PASIRANGIN CILEUNGSI;

董事长:周荣生;

注册资本:1,404亿印尼盾;

主要经营业务:工业用途橡胶产品行业、内部包含橡胶的其他橡胶产品行业、家用非电加热和烹饪设备行业、机器冷却行业、其他食品生产行业、其他食品生产行业、其他饮料生产行业、烟草干燥和加工行业、塑料工程/工业用品和设备行业、半导体及其他电子元件行业、电动摩托车行业、家用电器行业、家用电热器具行业、以服务费(费用)或合同为基础的大宗贸易、家用电器和设备的大宗贸易、电子零件的大宗贸易、办公和工业机器、零件及配件的大宗贸易、有限仓储或保税区的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印尼和声东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注1: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印尼和声东菱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具体担保协议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目前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的其他少数股东以其持有凯恒电机或威林股份的股份提供反担保。

除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之外,其余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其余被担保对象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8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6.8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75,45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4%。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2点1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13、14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表决意见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5、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4)02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秉承公司“品质、创新、成长、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不忘初心,专注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主业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日益提高,现已成为中国小家电行业的出口龙头企业。

公司坚持用户至上理念,持续加码产品研发创新,上市以来在通过巩固既有厨房电器等优势品类的基础上,向家居护理电器、健康美容电器、生活电器、制冷电器、母婴电器等产品线横向拓展,用“创新力”和“智造力”实现小家电全品类覆盖。如今,公司产品销往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超过1000家海外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公司主销的多品类小家电如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果汁机、吸尘器、电烤箱、食物处理器、电熨斗、空气清新机、电动牙刷、净水器、加湿器、制冰机等均有出色的全球市场表现,受到全球客户和消费者的喜爱。

上市以来,公司秉承初心,专注小家电主业,守正创新蹄疾步稳,以实干作风推动内生增长,从传统代工向自主研发设计转型升级,再到大力发展国内自主品牌业务,从以出口为主到国内国际“双循环”双向促进转变,凭借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及供应链实力,把握机遇、开拓市场、扩充产能,实现了经营规模和质量效益的层层跨越,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多次荣登中国民营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主业,继续围绕“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战略目标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争取在全球市场成为具有美誉度的专业品牌集团,持续改善经营质量,实现有质量的增长,从而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强链固基,提高研发创新能力

(一)技术创新

研发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源动力。一直以来,公司秉承“持续创新”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研发满足全球消费者需求的小家电产品。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上市以来累计研发投入超过30亿元人民币,近5年每年研发投入保持3-5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拥有专利技术53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近300项,研发技术人员超过2800名,被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项称号。秉承“无创新不立项”的原则,公司每年多项创新产品诞生,产品迭代升级,爆款产品频出,多次荣获红点奖、IF金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红棉奖等业界殊荣。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以保障公司每年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

(二)智造升级

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链自配套体系,推进生产自动化等建设工作,借助信息化和大数据的力量,自主开发产业链中央监控系统,融合上下游产业链近150个系统、1400多家供应商,实现数字化一体化发展。公司构建完成订单计划监督管理、生产物流配套协同、生产交付智慧决策三大核心体系,实现从业务接单到成品交付“一单到底”的智能化无缝衔接。

未来,公司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研发人才梯队的培养,提高基础研究和新品研发能力;同时提高智能制造水平,降本增效,促使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不忘根本,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让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股份)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 34%-73%,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股份)总额28.14亿元。

此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主动增持公司股份1亿元。

未来,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继续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一直以来,公司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信披,多渠道加强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工作中,公司2016年-2022年信息披露考核结果连续7年获 【A】级最高评价(2023年考评尚未开始)。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公司依托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规划,坚持主业,追求卓越的产品品质,洞察消费者痛点,聚焦创新产品研发,不断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渠道精耕,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