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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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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补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郑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岳利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5,973,372.56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6,103,270.2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919,619.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9,673,289.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329,975,079.40元,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168,813,305.4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债权投资、库存商品、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2,994.0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计提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3年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627.12万元,此金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确认。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根据上述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81.04万元,此金额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3年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74.47万元,此金额已经天职国际审计确认。

(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认定。因被投资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影响,本期所持股权价值上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49.97万元,同时其他项目通过未来可回收现金流的方法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1.33万元,此金额经天职国际审计确认。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通过未来可回收现金流的方法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2023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共计399.90万元,此金额已经天职国际审计确认。

三、单项金额重大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深圳市麦凯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凯莱”)委托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玄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时代”)提供互联网推广服务,双方于2022年3月16日签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合同》,截至2023年6月30日麦凯莱未支付玄武时代推广服务费3,000万元。2023年9月14日,玄武时代与麦凯莱签订《货物抵债协议》,货物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可变现净值为1,519万元,考虑税费差异,此笔应收款项产生减值1,135.87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2023年度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2,994.09万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69.45万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2,969.45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司依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 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 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8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19.2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94.7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3476号)验证确认。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467.3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年1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年2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435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安排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天地在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在到期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信意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郑凌先生(已离任)、岳利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76.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0.33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拟对董事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7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薪酬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信意安、陈洪霞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司依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MI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5-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8、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9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关联股东信意安、陈洪霞、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一鸣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及注意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nvestors@372163.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10-65727236)。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天地在线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寄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天地在线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65721713

传真:010-65727236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30至10:00,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刘立娟

联系电话:010-65721713

传真:010-65727236

电子邮件:investors@372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5”,投票简称为“天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提案设置

(下转1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