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6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仕凯先生、王金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王健先生、王庆先生。除王仕凯先生、王金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王健先生、王庆先生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以2024年4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45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一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4年4月25日对首次授予的4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9.57元/股(取首次授予日2024年4月25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取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上证指数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2%(取公司最近1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4、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2024年4月25日,本次调整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人数、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凯尔达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珍金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安川电机(中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芽

联系电话:0571-83789560

电子邮箱:sec@kaierda.cn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长鸣路778号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述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业绩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分项表决结果:针对子议案《关于公司向南极电气采购货物的事项》《关于公司向安徽瑞祥销售产品、商品的事项》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子议案《关于公司向安川电机及其子公司采购货物的事项》《关于公司向安川电机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事项》关联监事刘蓉回避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结合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标准确认为7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5 证券简称:凯尔达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相关规定,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凯尔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03,6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11元,共计募集资金92,352.81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910.0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442.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40.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502.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9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其中已使用5,592.16万元(其中回购库存股的金额为5,589.71万元,对应的手续费为2.87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金额为0.42万元),尚余307.84万元暂存于公司证券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可转让银行存单为18,300.00万元,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426.71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额15,426.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该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内容为新建装配检测实验大楼,为机器人生产线提供装配检测场地,建设研发检测中心。公司为适应业务布局、人员规模扩大现状,实现公司扩大研发、检测场地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重新寻找该项目的实施场地,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0月。2022年12月30日,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0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在筹备中。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凯尔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尔达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尔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和三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智能焊接机器人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投入金额7,275.87万元,截至该项目结项时实际累计已投入金额5,160.95万元,差额2,114.92万元,主要系:1) 该项目尚有部分铺底流动资金节余、部分合同尾款待支付;2) 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2023年11月6日,公司将“智能焊接机器人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869.64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138.87万元)和待支付募投项目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384.08万元,共计2,253.72万元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