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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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915,040.37元,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375,512.8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0,478,282.04元。
为保证公司热电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民生供热安全,公司未来将面临着较大的新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后期管理维护以及煤炭采购储备等资金需求;公司证券业务也需维持充足的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有效应对风险。因此,公司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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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热电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
电力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需求增长和宏观经济发展变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统一市场、协同运作”的电力市场架构,形成了衔接省间、省内,覆盖全国范围、全类型周期、不同交易品种的市场体系。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正逐步成为电力行业的供应主体,发电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国家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核电、生物质等发电,逐步减少或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近年来,全国火力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逐步加快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数字化设计建造和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分散控制系统发展和应用,助力燃煤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供热行业是北方地区重要民生保障行业,具有典型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哈尔滨地处北纬45度,冬季供热期长达半年,政府极为重视,对这一行业严格管控,供热价格和供热温度标准由政府制定,同时监督供热服务质量,保证群众满意度达标。哈尔滨市政府近年来持续撤并分散燃煤锅炉房,城市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锅炉烟气排放全面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哈尔滨冬季空气质量极大改善。在能源结构方面,政府因地制宜构建以热电联产或清洁燃煤集中大型热源为主,以生物质、工业余热、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暖为补充的供热体系。短期内,中国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东北又是主要产煤地区,因冬季供热期较长,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供热成本巨大,且存在能源不稳定及断供风险,所以目前东北地区大部分供热企业仍以煤炭为主要燃料。
截至目前,煤炭价格较上年基本持平,但仍处高位,热电企业原材料成本仍然较高;环保超低排放带来环保运行材料成本、水电成本一直较高,以及尿素大量投入导致设备维护费用增加,以上因素使供热行业成本高企,维持正常经营极为艰难,大部分供热企业面临亏损局面,亟需政府调整政策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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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
(2)行业政策变化
2022年12月1日,哈住建发﹝2022﹞325号《关于给予供热企业供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2022-2023年度供热期,对纳入行业管理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供热企业,按3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标准给予供热补贴。2023年1月和12月累计获得政府供热补贴9,980.50万元,增加公司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98.73万元,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1.31万元,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2023年9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第56号《关于延续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将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此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2023年12月29日,哈住建函﹝2023﹞1479号《关于拨付供热企业供暖基础补贴资金有关事宜的函》,规定哈尔滨市2023至2024年供热期冬季供暖补贴标准为3.8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分为基础补贴和考核补贴,分别占补贴资金总额的70%和30%。2023年12月累计获得政府供热补贴9,303.14万元,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43.59万元,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2.公司证券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
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证券行业稳中求进、砥砺前行,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行业规模和资本实力稳步增长,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形象逐步改善,为高质量发展打牢了扎实基础。同时,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走势、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等因素影响呈现出周期性变化,证券行业收入与证券市场交易量、价格波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关性,进而表现出周期性变化。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23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全行业总资产规模达11.83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6.96%;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059.02亿元,同比增长2.77%;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379.33亿元,同比下降3.14%。(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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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政策变化
2023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行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为完善证券行业管理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等制度。上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体现监管持续强化“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原则要求,对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开展以及证券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公司经营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公司热电业务
(1)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主要业务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主要产品是电力、蒸汽和集中供热。
公司分公司热电厂和供热公司:热电厂总厂4台130吨蒸汽锅炉配套3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运行,主要产品为电力和蒸汽,电力一部分满足厂用需要,一部分并入电网销售。夏季不生产电力和蒸汽,冬季生产蒸汽少量供蒸汽用户,大部分通过汽-水换热器转化为高温热水用于集中供热。热电厂总厂4台70MW热水锅炉和一分厂5台116MW热水锅炉,生产高温热水用于供热。2022年,热电厂新建4台29MW燃气锅炉,用于满足极寒天气时调峰供热需要,以保障供热安全。公司热电厂生产热力趸售给供热公司,由供热公司通过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向热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供热公司现有供热用户14.76万户,主要位于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等规划区域内,供热范围东至阿什河,西至马家沟,南至公滨路,北至先锋路的供热合围区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有四个热源厂,其中总厂(阿热厂)和一分厂(金京厂)两个热源厂为热电联产方式运行,生产电力、热力和工业蒸汽。城北和城南两个热源厂是大型热水锅炉生产热力用于集中供热。黑岁宝公司下设供热公司,负责管理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向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和提供服务。现有供热用户15.81万户,全部位于阿城区。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有4台64MW热水锅炉、2台116MW热水锅炉,生产热力用于供热;还建有6台14MW燃气锅炉、4台29MW燃气锅炉,作为极寒天气时调峰热源。同时通过供热管网和换热站向热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现有供热用户7.65万户,主要位于道外区、南岗区规划区域内,供热范围大致为东起阿什河,西至宣化街,北起滨北铁路,南至先锋路所围合的区域。
2023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正业热电持有土地(占地面积10.97万平方米)和建成供热管网两项资产。管网全长7.64公里,管径DN1400-DN1200。该土地与公司分公司热电厂一分厂相邻,拟用于哈投热电厂热源改造项目-配套储煤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正业热电建成管网拟作为哈投热电厂主热源的输出主干管线,满足哈投供热和太平供热的联网运行条件。
(2)经营模式
公司热电业务是以热电联产和热水锅炉供热相结合方式,对用户进行冬季供热服务。热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供热热费收入、电力销售收入、热水及工业蒸汽销售收入。
公司热电业务核心内容是承担规划区域内建筑物冬季的集中供热任务,保障用户供热质量和供热安全,按“以热定电”原则调整热电联产机组运行方式,在没有供热负荷或蒸汽负荷的情况下不单独发电上网,力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截至2023年底,公司直接供热建筑面积4579万平方米,管理水平和盈利综合能力基本处于哈尔滨市同行业中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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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月度数据及本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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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联合会数据统计及本公司全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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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争优势与劣势
竞争优势方面,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热电业务的开展和发展能够得到国有控股股东及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公司供热模式是热电联产与大型热水锅炉相结合,较单纯热水锅炉供热,成本相对较低;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和企业信誉,在煤炭采购方面矿企直签率较高,降低一定采购成本;公司通过地域和规模优势,部分实现联网运行,提高大型高效热源效能,减少低效燃煤锅炉和燃气锅炉运行时间,降低整体供热成本。
竞争劣势方面,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政府在供热温度、供热服务、用户满意度等方面要求更高,需增加更多的经营成本。公司在国有控股股东和国资委领导下,企业管理、用人机制、考核体系等方面尚不灵活,不能够充分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冬季供热是寒冷地区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煤炭价格是影响企业经营利润的主要因素。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并维持高位,政府未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物价监管局省住建厅关于我省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实行联动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50号)实行煤热价格联动,导致供热成本倒挂,热电行业普遍亏损或利润极微,严重影响公司发展。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有:争取增加供热面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热费收缴率,增加热费收入;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各项能耗指标,降低经营成本;优化供热布局,加大联网运行和余热回收能力,降低产热成本;利用公司融资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此外,哈尔滨市政府连续两个供热期给予企业供热热费补贴,以及在管网改造方面给予建设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起到一定作用。
公司热电业务业绩情况符合行业发展普遍状况。
2.公司证券业务
(1)主要业务
江海证券经监管核准,拥有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以及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资格,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已开拓部分创新业务。同时,江海证券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从事IB业务。
(2)经营模式
江海证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业务发展理念,基于自身能力,量体裁衣,在“特色、强项、专长、精品”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各条线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经纪业务方面,深化金融科技引领下的经纪业务转型升级,夯实经纪业务基础,推进财富管理转型。投行业务方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中心,坚持“股权业务区域化、债券业务全国化”策略,整合完善组织架构,夯实内控管理,推动投行业务全面发展。自营业务方面,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优化自营业务投资结构与规模,合理控制风险敞口,提高自营业务收入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资管业务方面,研究探索适合公司特质的资管主动管理模式,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信用业务方面,紧抓全面注册制和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上线机遇,加强融资融券业务推广力度。同时,江海证券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精品化”“差异化”“特色化”,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发展,探索新业务模式,通过金融科技手段,突破地域限制,打造机构客户的资源服务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报告期末,江海证券拥有61家分支机构,包括19家分公司和42家营业部,其中28家营业部布局在黑龙江省内,形成了“龙江地市全覆盖、沿海地区宽辐射、省会城市广延伸”的经营网点布局。报告期内,江海证券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点布局,撤销4家证券营业部。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江海证券各项指标份额情况如下表(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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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争优劣势
竞争优势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提档升级,战略清晰,运行高效,综合服务能力强,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等。劣势是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尚不平衡,公司业务收益受市场波动及交易量影响比较大,收入不确定性较大,需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5)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围绕资本市场改革方向,顺应证券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实际情况,致力于数字转型为业务发展赋能,促进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和信用业务转型升级。公司适时推进新业务资格申请,丰富公司业务线,优化公司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
(6)业绩变化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3年度全行业证券公司未经审计经营数据,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上升2.77%,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3.14%,江海证券本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同比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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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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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完成收购正业热电100%股权,对一季度数据进行了调整。
四、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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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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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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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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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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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下转172版)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4-01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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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正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编制将正业热电纳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范围,财务报表列报均含正业热电财务报表数据,并对期初和同期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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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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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21,546.9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29.79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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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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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担保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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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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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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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144,205.24元。
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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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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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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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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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宪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