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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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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5 公司简称:国茂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减速机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机械设备中。近年来,我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规模发展迅速,已超过日本和美国,机械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带动了机械传动领域减速机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

从市场端看,一是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继续深入、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市场供求矛盾逐渐缓和,传统下游行业将逐步回暖。二是在《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大力支持和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的背景下,工业自动化的趋势以及环保、新能源、机器人、机床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为减速机行业需求带来新的增长点。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全球及中国工业机器人减速器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减速机行业市场规模达到1321亿元。

(2)报告期内国家宏观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支持

1)202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目标,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对标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补齐基础产品可靠性短板,提升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壮大可靠性专业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产品可靠性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制造业企业。

2)2023年9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该政策进一步减少了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相关税负,有利于优秀制造企业长期稳健发展。

3)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出台,再次从政策端发力引导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激发高端装备产业突破核心技术封锁的动力。

(3)行业发展特性

1)行业持续集中,龙头效应明显

近年来国内工业高速高质量发展,减速机下游客户对于核心零部件的要求日益严苛。减速机行业龙头企业凭借优秀的品牌效应、强大的研发能力、广泛覆盖的销售渠道、完善的售后体系、对供应商较强的议价能力以及充足的现金流等因素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市场份额逐步提升。而众多中小企业因自身能力受限则不断被市场淘汰。尤其是近年来,受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一批设备能耗或工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落后小规模企业正加速被市场淘汰,市场份额正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

2)国产品牌的产品性能持续提升,国产替代进一步提速

近年来,国内减速机行业整体发展较快,国产品牌在产品的结构设计、工艺水平、质量控制等方面与外资品牌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与售后服务等软实力形成共振,品牌认可度逐年升高。国内知名减速机厂商不断挤压进口产品市场份额,国产替代进一步提速。

公司规模在国内通用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规模优势及品牌优势。行业出清以及国产替代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4) 关于行业周期性

减速机行业景气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投资等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因产品下游运用领域分布广泛,单个行业的需求变化对减速机行业整体需求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平滑行业周期性波动。

2.2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减速机。减速机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匹配转速和传递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工作机负载大、转速低,不适宜用原动机直接驱动,需通过减速机来降低转速、增加扭矩,因此绝大多数的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作为工业动力传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环保、建筑、电力、化工、食品、物流、塑料、橡胶、矿山、冶金、石油、水泥、船舶、水利、港口、纺织、印染、饲料、制药、机器人、机床等行业。

公司的减速机产品根据结构和原理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齿轮减速机、摆线针轮减速机。

2.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依据下一年度业务情况的预测制定年度采购规划。每年年初,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公司实际发生采购需求时,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

公司的采购定价模式以核价采购为主,询价采购为辅。核价采购指的是通过成本核算及合理利润加成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每月,公司都会根据原材料价格行情判断采购价格是否需要调整。询价采购指的是向多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综合性价比确定采购对象和价格。通过核价采购的产品包括铸件、锻件等。通过询价采购的产品包括轴承、电机等。

(2)生产模式

从生产流程来看,公司采取零部件生产环节适当备库、装配环节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从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公司是否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划分为直销、经销。公司的所有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况。

公司的客户中,贸易型企业称为经销商,归类为经销客户;使用公司产品的客户,称为终端客户,归类为直销客户。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署买断式经销合同,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自行销售。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使用公司产品的企业签署销售合同,该类企业为公司的终端客户。

2.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经营规模在国内通用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稳健发展、质量提升、降本增效、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持续巩固通用减速机传统核心业务,不断加快发展高端减速机、工程行星减速机、精密减速机等成长型业务,充分发挥营销管理及销售网络优势,加强细分市场开拓,增强客户粘性。全年减速机销售约65.45万台,同比增长约7.64%,产品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但2023年减速机市场需求不足,价格竞争激烈,加之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产品均价有所下降,全年营收同比下降约1.35%。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慎审核,认为:

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认为:

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等因素,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人数、天数和每个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以及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相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57,19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916号《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4,380,000.00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566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9,104.60万元(包括置换资金),2023年度投入3,131.42万元。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3年5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3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

公司本期累计购买理财产品8.15亿元,本期累计到期理财产品8.55亿元,共产生收益809.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0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85.84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814.1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18,055.43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下转174版)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国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一品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建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17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