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4版)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公司充分考虑固定资产当前状况、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到美国海关溯源影响,全年设备生产开工能力不足,设备发生减值迹象,测试后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2023年1-12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30,192,255.3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32,152,150.00元,所有者权益影响数为131,744,054.77元,净利润影响数为131,744,054.77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且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将依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以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
2、说明会召开的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说明会的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洁女士。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查看《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了解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