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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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17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11:30及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33”,投票简称为“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6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青岛上实中心T3号楼1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赵国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21,853.66元。公司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159.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10号《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7.60万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4月18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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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节约与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通过借鉴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节省较大的设备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5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征和工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0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05,491.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342,750.3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4,275.03元,减去已分配利润40,875,000.00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522,825,637.67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21,853.66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 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81,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40,875,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5,346,853.66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09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公司为满足公司发展的整体规划及项目的陆续施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主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
上述融资,公司或子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机器设备、长期股权等资产提供抵质押。
二、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浙江))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进行授信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进行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征和工业(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CBMNRDX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德清地理信息小镇D区8幢12楼38室(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金玉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外部机构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七、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公司持有征和工业(浙江)100%股份,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八、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征和工业(浙江)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0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十、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周三)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金玉谟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保荐代表人米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6: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付洁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张妮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聘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暂无其他合适人选,公司决定由张妮娜女士继续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至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为止。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妮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 112 号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7日
附:人员简历:
1、付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2021年加入征和工业,现任公司副总裁助理。曾任海尔集团海外事业部资材处长、人力资源处长、制造部长,青岛平度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2、张妮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人事专员、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妮娜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妮娜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 -008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正宇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法亮、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正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98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0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10号《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7.60万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ZA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4,746,326.23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3,738,764.43 元。募集资金的结余和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之间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各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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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截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
注:上述协定存款账户资金可随时支取,没有锁定期,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2022年整体客观环境影响,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导致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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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待募集资金支付及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