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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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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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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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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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0%,购买的最高价为19.41元/股、最低价为17.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021,7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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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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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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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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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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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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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制定《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将在经营管理、股东回报、公司治理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天然气主业,扎实推进战略落地
公司基于天然气全场景支点能力和物联数据,打造产业大模型,致力成为天然气产业智能平台运营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天然气平台交易气、零售及批发、天然气产业智能平台建设与运营、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建造及安装、综合能源和智家业务,此外也积极在氢能、生物质等新能源领域储备技术并拓展业务。公司于1994年上市,2024年恰逢上市30周年。公司的发展经历三个阶段:1994-2004的第一个十年,源起于矢志创新清洁能源的事业初心,完成对上市主体的收购;2005-2014的第二个十年,全面布局煤基清洁能源生产,进军能源上游;2015-至今的第三个十年,公司实现贯通天然气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向着成为天然气产业智能平台运营商阔步迈进。
2023年中国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带动能源消费向绿色、低碳转型,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步伐加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天然气消费恢复持续增长。公司依托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和天然气全场景服务的优势,前瞻布局、高效联动创造价值,实现营业总收入1,438.42亿元,同比减少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1亿元,同比增长21.3%;扣除非现金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影响后的核心利润63.78亿元,同比增长5.1%。
2024年,公司将以智能为支撑,平台模式实现生态繁荣,满足客户多元需求,持续迭代智能能力,赋能产业智能发展。
二、加强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红利
1、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提升现金分红比例:除公司出现可以不实施分红的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未来三年分配现金红利每年增加额不低于0.15元/股(含税)。同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核心利润的30%。此外,公司已取得新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价款,为进一步回报股东,在公司现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基础上,将新能矿业股权出售交易取得的部分投资收益进行特别派息,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特别派息规划》:2023年-2025年每股现金分红0.25元(含税)、0.22元(含税)、0.18元(含税)。公司计划2030年现金分红比例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核心利润的40%。
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奥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098,397,60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5,808,614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782,500股,即以3,091,806,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1元(含税),其中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为公司2023年年度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为特别派息。综上,公司预计发放现金红2,813,543,908.6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68%。
2、推动落实股份回购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0%,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021,7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持续部署新能源技术,深入清洁能源转型与应用
公司深入探索减碳之路,聚焦能源数智化、储能、氢能、光伏与节能等领域,深入推进清洁能源转型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孵化。2023年,公司在氢能全产业链、氢氨转换、生物质能应用、绿醇制备及工艺等方面开展大量调研及新技术跟踪储备。
2024年,公司将推动技术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建设与完善技术体系,培育孵化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推动内外部的生态协同,采用联盟合作等多样化模式,推进研发项目的立项、进度达成、成果产出以及应用落地,为客户提供智能化低碳绿色能源产品及服务。
四、重视投资者沟通,多渠道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积极通过业绩发布会/说明会、股东大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国际国内业绩路演、投行策略会、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交流等常态化方式,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稳定和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除加强常态化沟通外,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与直播会议、组织实地项目反路演等增加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交流。同时,公司持续对官网、公众号、投资者关系小程序进行信息维护,便于投资者增强对公司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五、坚持规范运作,优化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互动和沟通,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不断提高三会运作效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切实保障董监高勤勉履职。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通过数智化手段提升信息披露重要事项的内控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突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六、贯彻ESG理念,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能源转型,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精益完善治理架构与执行体系。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升ESG表现;并以“智慧创新可持续能源 (With Wisdom, we Innovate Sustainable Energy)”这一可持续发展愿景为纽带,牵引各业务板块形成有自身特色的ESG发展方向及务实举措。此外,公司将继续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管理建议,加强对业务关键气候风险和机遇的分析和管理;持续开展范围三碳排放数据测算,在提升公司自身资源使用效率的同时,推动能源行业低碳减排。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塑造良好的治理形象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培训、合规提醒等方式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多维度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的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并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同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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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等。上述运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阶段性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预测或保证,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