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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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是国内涤纶工业丝行业的龙头企业,具备完整的产、供、销经营链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工业丝、浸胶硬、软线绳、胶管纱线、帘子布、特种工程用帆布和天花膜。涤纶工业丝广泛应用于轮胎帘子布、输送带帆布、浸胶线绳等橡胶骨架材料,蓬盖布、广告布、屋顶材料、膜结构等PVC涂层织物、阳光面料、土工织物、过滤材料、汽车安全带、吊装带、紧固带、捆扎带、缆绳、缝纫线、各种管材、网类织物等产业用纺织品,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及环保、建筑、防护、汽车制造、广告、休闲娱乐等诸多方面。浸胶硬、软线绳及胶管纱线作为优异的橡胶骨架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各种传动带,各种胶管等橡胶制品产业用领域。帘子布和特种工程用布,广泛用于轻卡和轿车子午线轮胎、各类输送带及其它多种工业用途。天花膜产品应用于室内天花吊顶、广告灯箱制作、室内吊顶、塑胶地板的印刷层、电影院、家庭影院等场合的投影幕等领域。涤纶工业丝的主要流程工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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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属于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专业性强,客户以下游工厂直接客户为主,基本为直营销售,利于公司直接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依托于严格的品质管理,丰富的产品规格,先进的工艺技术及扎实的创新研发能力,公司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口碑及品牌效应,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服务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下游各种应用领域。公司以优异品质的产品,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聚焦主业,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等一系列措施,产品销量提升,营业收入、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行业竞争激烈、欧盟反倾销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偏低,造成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
2、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该基金尚未设立。
3、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23 年5月 1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尤夫”变更为“尤夫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27”,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4、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备案已完成,能评、环评、安评等项目事项正在进行中。
5、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内未开展业务。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14,242.79万元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对于上海垚阔所应承担的担保补足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7月收到上海垚阔支付的1,744.40万元保证金,尤夫控股和上海垚阔尚需支付公司的剩余资金总额为3,698.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目前上海垚阔持有的公司股票以及在管理人处保证金和待分配股票全部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对于剩余部分资金,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上海垚阔保证金的保全措施。公司将积极向尤夫控股及上海垚阔进行主张,并商请管理人予以协助。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4】第0133号《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15,131,742.5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49,266,735.58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749,266,735.58元,实收股本为985,432,77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749,266,735.58元,实收股本为985,432,77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聚焦主业,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等一系列措施,产品销量提升,营业收入、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行业竞争激烈、欧盟反倾销等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偏低,毛利无法覆盖期间费用,造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报告期内,通过聚焦主业,深度挖掘主营业务盈利增长点,积极开拓差异化的产品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设备检修和保养,确保公司设备有序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质量规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控生产各环节损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3、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强化公司制度化管理,完善上市公司OA管理体系,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继续加强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工作的开展力度,保证各项细化措施的有效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煤集团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法人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为900万,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23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麾先生、赵忠琦先生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下转270版)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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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国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