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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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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3,666,9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类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领域

(1)红外热成像芯片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已实现量产像元间距17um/15um/12um等型谱系列产品,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在前两期“核高基”及“十四五”新专项的支持下,公司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大幅提升,前期发布的业内首款3072×2048分辨率600万像素级产品引领红外探测器高分辨率发展方向,不断巩固国内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领域领导者的地位。

(2)红外热像仪及光电系统产品

公司是红外热成像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高技术、工业过程监测和民用消费等领域。

在民品领域,公司利用在红外测温领域的技术优势,不断巩固电力、石化等行业的优势,还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辅助驾驶、安防监控等领域的应用,努力实现低成本应用;在装备领域,公司不断拓宽红外应用场景,紧贴用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了侦察监视、探测跟踪、火控制导等多场景应用,近年还成功开拓了光电惯性导航和航空光电系统产品领域。

2、巡检机器人类产品

公司整合在红外测温、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前期已多次中标国家电网机器人招标采购。公司还围绕“新基建”需求,深挖巡检机器人在特高压、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新兴建设领域的市场潜力,在电力行业的基础上,现已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5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最高成交价为 1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4元/股,成交总额30,072,485.84元(不含交易费用)。

2、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 、5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488.0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2024年1月2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4、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航宇智通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并同意为航宇智通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航宇智通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截至2024年1月3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航宇智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除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5、战略合作协议终止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整合组建合资公司,专业从事氧化钒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机芯研发生产。自协议签订后,公司本着审慎原则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与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鉴于目前各方未能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相关条款,本协议自动失效。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惠民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仁春先生、潘彬先生、杨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54,55.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27.83万元,每股收益-0.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5,570,9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3,666,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信贷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拟授予董事会审批公司2024年度银行信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1《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仁春、潘彬、杨婕已回避表决。

12.2《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庞惠民、姜利军、范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庞惠民、姜利军、范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以及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3年12月14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5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12、2024-013、2024-014、2024-015、2024-016、2024-017、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清单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包莉清 沈慧聪

(2)、联系电话:0571-86695649

(3)、传真号码:0571-86695649

(4)、邮箱:baoliqing@dali-tech.com;shenhuicong@dali-tech.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4.

2.投票简称:“大立投票”。

3. 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范围: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内打上“√”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于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亚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54,55.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27.83万元,每股收益-0.49元/股。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5,570,9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3,666,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以 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累计取得收益2,082,509.60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374.1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2] 关于“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 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时同意将“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278,347.57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36,011,729.64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总股本599,237,9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5,570,948股数之后的股本593,666,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3 年度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6,889.77 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3.57%。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毁损无法继续满足生产、研发要求的资产,2023 年度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2.79万元,主要为个别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1,816.93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1,417.94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46.85万元,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3,481.72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395.26万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为12.79万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6,876.98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889.7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59,0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1元,共计募集资金969,999,983.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1,999,983.3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547.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36.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下转2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