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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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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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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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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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截止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2,330,646股(其中:H股241,663,340股,A股667,30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6.52%,乃分别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其中包括中电熊猫所持公司13,768,000股H股,及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7,414,000股H股。除上述披露外,本公司并不知悉其中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权益。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熊猫集团公司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熊猫集团公司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05,091,43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89%,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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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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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兹述及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的公告》(临2024-001),公司已完成涉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登记手续。本次吸收合并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和当期利润。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变更,亦不涉及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2、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分别是向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包服务,年度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750万元、250万元(以上金额均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关公告。
3、在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中,公司将参股公司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NC”)特别纳税调整事项作为影响业绩预告的不确定因素进行了风险提示。在随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中,公司对ENC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主要参股公司分析”部分,对2024年1月以来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与ENC管理层、ENC爱立信方董事及瑞典爱立信代表联系、沟通、会谈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公司就该事项进行的账务处理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再次申明了一贯立场,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处理ENC特别纳税调整及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全力维护自身及其股东合法权益。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3月1日、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临2024-003、2024-004)及2023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与瑞典爱立信仍在持续沟通过程中。近期,公司收到了瑞典爱立信的回函,瑞典爱立信将就ENC目前的状况进行再次讨论。
4、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与江苏金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7日,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已受理二审案件,具体开庭时间未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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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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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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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回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寿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刚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