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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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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上市后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西部证券、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医疗)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变更:同意注销公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账户里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注销爱威医疗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入爱威医疗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西部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爱威医疗、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行、西部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营销网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同时新建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将大大提升公司售后服务效率,降低公司产品运维成本,提升公司医疗诊断产品及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爱威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爱威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威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南爱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注2]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579,847.5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2-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由7,287.30万元调整为10,832.33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同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的实际情况,拟将项目名称变更为“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调整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由5,511.60 万元调减为1,966.57 万元。项目调减后的募集资金 3,545.03 万元全部投入“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将“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由 2023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考虑到复杂的内外部宏观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且现有厂房目前能基本满足公司已有产品产能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推迟了“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的基建工程动工时间。同时,因上下游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对研发项目规划、市场网络布局、品牌推广等工作在不断优化完善,为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投资风险,适度放缓了“新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根据目前三个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完全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综合考虑内外部各项因素,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延期是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修订《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章程中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公司3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 丁建文、周丰良、林常青;议案10 王晓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登记地点: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爱威科技)。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3、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7: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茯苓路2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10208

联系电话:0731-89715453

联系人:曾腾飞 邹建强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爱威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功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1)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凡进入《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价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主管部门存在下调部分检测服务收费的可能,从而可能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为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售及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产品,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领域。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行业准入有较高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外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也有严格的标准或要求。随着公司产量增加和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财务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预计未来调整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及未能持续被认定为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每年都有从政府部门获得各类补助资金,因政府补助的项目和资金力度具有不确定性,每年政府补助金额的变动对公司的业绩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当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控制、供货资质、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如果公司在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中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能会受损,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中,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从事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年来推出了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外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2,599.71万股股份,占公司38.23%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且提名了多位董事会成员。若其在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主要系:(1)随着国内终端医院装机仪器数量的逐步增长,对试剂耗材的销售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2)报告期医院就诊病人和临床检测标本量有所回升,试剂及耗材产品销量开始恢复增长。

2、净利润同比增长19.81%,主要系:(1)公司从研发、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产品成本有所下降;(2)随着高毛利率的试剂及耗材产品销量开始恢复增长,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升;(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支出的临床试验费、注册费等费用同比减少,研发费用下降。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8.98%,主要原因为:(1)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2)计入当期非经常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比有所减少;(3)本报告期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部分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按新规计入经常性损益。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57%,主要系主要系预收货款及政府补助减少。

综上,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检验分析仪器主要应用了理学检验、化学及免疫检验、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三大检测技术,在三大类技术领域中,公司以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为核心突破点,形成了大量行业领先的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储备。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跟踪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在医学检验自动化领域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247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83项、境外授权专利15项)、软件著作权25项、国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45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9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2023年10月,公司获评为2023年湖南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50强。2023年12月,公司获评为“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专利“获得数”不包括失效专利;“其他”项为境外专利。

(2)报告期内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减少16.20%,主要系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相对较大,2023年公司研发项目与2022年有所差异,研发项目所支出的临床试验费、注册费等费用同比减少,研发费用下降。。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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