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在手订单增加执行力度,同时积极开拓下游市场,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和使用场景。受下游客户行业增速放缓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5亿元,同比增加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下降3.69%,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比较稳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潘维力女士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接入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国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以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仪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宪标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十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61,418,998.35元人民币,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61,518,335.38元人民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51,833.54元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514,729,095.51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49,513,4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批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恒节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本次为乐恒节能提供金额5,0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乐恒节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8.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的授信金额和期限以正
式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各融资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融资主体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对各融资主体实际授信额度和金融机构进行调剂使用,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上担保实现授权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因乐恒节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8069431693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静波;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公司住所:大厂县潮白河工业区;
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制药机械、化工机械、食品机械和通用机械的研发、设计、制造、
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节能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及控制
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安装、修理、维护、进出口业务;技术
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保障县域基本运行的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乐恒节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778.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3,112.16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63,528.5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088.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发生 的担保金额仍需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资金用于乐恒节能的经营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乐恒节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
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被担保对象资金周转,保证其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208.8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乐恒节能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 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相关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552.1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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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银行账户期末余额226,873,299.94,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6,712,765.96元差异160,533.98元,系暂未支付及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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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3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5,035.38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5.3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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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鉴证结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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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50.20万元,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华、陈静波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后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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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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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以人民币54.10万元参股山东华燚5%股权,本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温州元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MA2854F527
(2)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4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3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8,171,438.11元,净资产为7,689,371.22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5,441.3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温州华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1MA2CQGGX9J
(2)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三道4525号304室(仅限办公)
(4)注册资本:560万元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国华
(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520,758.00元,净资产为5,272,743.27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46,848.2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华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DATE4A
(2)成立时间:2021年6月29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67号高创中心619-A036
(4)注册资本:1082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学坤
(6)主要股东:孙朝晖持股58.23%;刘晓鹏持股13.00%;李新波持股10.50%;周学坤持股10.50%;公司持股5.00%;王旭持股2.77%。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软件开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108,968,423.24元,净资产为7,595,174.77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6,869,437.98元,净利润为3,439,391.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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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提供和接受劳务、
出租和租赁业务等,所有交易均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中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无法取得联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近日证券部工作人员连续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均无法与公司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取得联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法确定沈习武先生无法取得联系的具体原因。
沈习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公司任何职务,不属于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其已缺席一次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会采取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改聘独立董事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仍有8名董事正常履职,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沈习武先生无法取得联系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一切正常。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55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
至2024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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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部、中国证券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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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异地股东可采取电子邮件、邮递函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4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 30。
3、登记地点: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 558 号;
3、联系电话:0577-86906890;
4、联系人:吴超群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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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