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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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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期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

续债利息7,684.57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96.95亿元以及永续债利息11,421.14万元。

注2:本期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一季度永续债利息7,684.57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3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4项专委会实施细则、 新增《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4月2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8项议案《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9项议案《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

上午9时一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一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