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从经审计的2023年度净利润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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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及生产各类化工新材料产品,如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高透光材料等。通过不断自主创新,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成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脂环族丙烯酸酯的科技型企业。
聚醚胺行业情况
聚醚胺又称端氨基聚醚,是一种主链为聚环氧乙烷、聚环氧丙烷或其嵌段共聚,且端羟基被氨基取代的聚合物。
聚醚胺化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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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醚胺可通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或者乙二醇/丙二醇共聚物在高温高压下氨化得到,选择不同的聚氧化烷基结构可调节聚醚胺的反应活性、韧性、粘度以及亲水性等一系列性能。聚醚胺具有稳定性好、不易白化、固化后光泽度好及硬度高等优点,且能溶解在水、乙醇、烃类、酯类、乙二醇醚及酮类等溶剂中。
聚醚胺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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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醚胺行业的产业链可分为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中游聚醚胺制造商,下游化学品制造商以及终端客户风电、油气开采、建筑、胶黏剂、纺织品处理等应用企业。
随着我国风电装机总量的不断扩大、页岩油气及海洋油气开采活动的快速增长以及国家鼓励政策的相继出台,我国聚醚胺市场需求也逐步增长。据沙利文统计,中国聚醚胺市场多年来稳步增长,从2016年的4.22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10.14万吨,复合增长率为24.50%。此外,据沙利文预测,2025年我国聚醚胺销售规模将达到14.8万吨,较2020年增长4.66万吨,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7.86%。
2016-2025年我国聚醚胺销售规模(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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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风力发电作为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制定了许多阶段性和远期目标,推动风电行业持续发展。《风能北京宣言》提出在“十四五”规划中须保证年均新增装机5,000万千瓦以上;基于“双碳”政策和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的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0%左右的目标,风电作为零碳能源装机量将继续增长。
由于风电叶片尺寸巨大、结构复杂,且大部分叶片都要在恶劣的环境中长期使用,需要材料具有高强度、高韧性、稳定性且耐腐蚀等优点,而具有上述优点的环氧树脂是制作大型风电叶片的首选材料,因此,聚醚胺作为环氧树脂固化剂亦不可或缺,且目前仅有聚醚胺满足兆瓦级风力发电叶片所需固化剂的质量及工艺要求,是工业化胺类固化剂的首选。根据GWEC的数据,我国风力发电用聚醚胺需求量由2017年的2.4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6.2万吨,复合增长率为26.78%,预计将在2025年达到8.4万吨,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5.19%。
2017-2025年我国风力发电用聚醚胺需求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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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WEC
目前,亨斯迈和巴斯夫等外资企业在亚洲都建有产能,据研究报告统计,截至2023年,国外总产能22万吨。国内已有正大新材料、晨化股份、万华化学、皇马科技、岳阳昌德等公司有聚醚胺产品,还将有隆华新材等新进入者。目前,根据产能情况,国内前五大参与者为正大新材料、亨斯迈、阿科力、巴斯夫以及晨化股份。据不完全统计,聚醚胺国内企业计划到2025年新增产能约20万吨。
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行业情况
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主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和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主要应用于汽车涂料领域。汽车主要由大量金属材料(面板、底盘、发动机、各结构件等)构成,各部分金属材料均需喷涂相应的涂料,而不同部位的金属材料对表面涂料的性能与质量方面的要求有着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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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凭借其光泽感、高硬度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汽车的表层涂料。随着汽车工业对汽车整体美学的不断投资与技术改进,对高品质汽车表漆的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应用还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领域表面涂层下游最重要的增长引擎,其对外观要求更加新颖、独特;质量要求更加严苛。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 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不断增加,给光学级聚合物材料带来极大的增长空间。目前市场以外资企业为主,国内除了阿科力,也有若干小企业。脂环族丙烯酸酯即涂料行业“十三五”规划重点研发的脂环基丙烯酸酯,应用于重点支持发展的新型环保涂料领域,是国家支持发展的高固体份、低粘度、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保涂料的关键原材料。
环烯烃聚合物(COC/COP)行业情况
环烯烃聚合物(COC/COP)是由烯烃与环烯烃共聚或环烯烃单聚形成的具有一系列优良性能的光学级材料。其中,COC是由烯烃与环烯烃单体共聚而成,COP是由环烯烃单体单聚而成。
COC/COP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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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COP具有透明性高、双折射率小、生物相容性好、绝缘性强以及可以提高乙烯的耐热性等优良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光学、包装、医疗等领域。目前,COC/COP的生产主要由瑞翁公司、宝理塑料、三井化学、JSR等日本企业垄断,中国COC/COP依赖进口。
COC/COP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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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COP拥有热变形温度高、透明性高、双折射率低、介质损耗小、介电常数小等优良特性,是制备光学元件的首选材料,在光学领域多被用来制作各类镜头、显示屏薄膜、HUD抬头显示等。COC/COP还具有高收缩性、低收缩力、低密度以及高气体阻隔性等特征,可增加食品和医疗包装模量、提高包装薄膜的气体阻隔性和耐穿刺性并降低薄膜耐撕强度,可作为包装材料用于保健品、化妆品等对包装要求较高的领域。此外,COC/COP还具有水汽阻隔性高、生物相容性好、耐热和耐化学等优异性能,可帮助药品延长存储时间,而且和玻璃相比,COC/COP密度更小,可进行蒸汽及伽玛射线的消毒。因此,COC/COP作为优良的医学材料,可用于制作微量滴定板、血液储存器、试管、预充针和吸液管等医疗器械。COC/COP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高分子化工材料。在科技部发布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环状聚烯烃已经被列入国家关键医用与防疫材料方向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将其列入高分子材料领域重点关注并加速产品及应用落地。目前据市场研究数据,瑞翁公司产能47,600吨,宝理塑料产能35,000吨,三井化学产能6,400吨,日本合成橡胶产能5,000吨。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数据,2021年中国COC/COP进口量约2.1万吨,根据华安证券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国内对COC/COP需求将达到4.5万吨,CAGR 高达 18.9%。
1、主要业务
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92.04万元。公司仍坚持高端、优质客户优先,信誉优良客户优先的销售思路,重点保证了优质客户的需求,与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PPG、道生天合等知名公司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聚醚胺MA223出口量也出现了一定的增幅,出口量占MA223单一品种销售量的40%左右。2023年,根据公司既定目标,继续稳定小规格聚醚胺市场,持续向北美、欧洲等地出口,总销售量达到约3,600吨,与2022年基本持平。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丙烯酸异冰片酯,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的销售量约4800吨,比2022年增加约15%,创历史新高。其主要客户包括富士胶片、杜邦、立邦等国外知名企业。
高透光材料(环烯烃共聚物COC)目前还处于产业化准备阶段,暂未产生销售。公司销售部门在2023年积极与下游相关企业进行接触,建立初步联系,一旦量产将向下游客户提供样品进行测试,争取早日获得客户认证并取得订单。
2022年10月公司与湖北省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汉盐化工业园管委会政府签约,投资10.5亿元在潜江江汉盐化工业园建设年产2万吨聚醚胺、3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2023年第三季度,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前期所有手续(安评、环评、能评、稳评等),进入了实质性建设施工阶段,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所有地下部分施工。该项目为湖北省2023年重大投资项目之一,未来将是阿科力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
2、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高透光材料等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为基础,凭借多年积累的完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符合其实际生产需要的高品质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遵循行业惯有采购方式,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与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相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为以产定采,公司制定了严格、科学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价格确定到采购产品质量检验的完善采购体系。公司综合考虑材料价格、产品质量、商业信誉,以及相应的采购服务、送货服务与售后服务等因素选择合作供应商。公司以市场行情为基础,通过查询卓创资讯、金银岛等市场价格咨询平台了解市场行情,采用询价、议价等方式与合格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后,供应商将原材料送货至公司。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及高透光材料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制订生产计划,同时销售部门根据市场淡旺季及节假日情况及时会同生产部门,提前备有安全库存,以便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在聚醚胺、高透光材料方面,公司均采取连续法生产。在光学级聚合物材料方面,公司采取了柔性生产模式,即同一大类下不同型号的产品在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基本相同,可以实现共线生产、产能共用。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和高透光材料目标市场是风电、页岩气、海洋石油、复合材料、汽车涂料、新型环保涂料、光学镜头、显示屏偏光片、药品包装等行业,公司根据目标市场需求变化和市场竞争情况来制订销售策略。公司与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PPG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产品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和服务等优势来占领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拓宽市场销售区域。在稳固现有产品目标市场的情况下,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促进销售稳定增长。
公司面对境内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按照产品种类划分销售人员业务覆盖范围,由所对应产品销售员及销售经理与下游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对于境外用户,公司直接销售给最终客户或以卖断方式销售给贸易商,并通过贸易商销售给最终用户。公司选择信用良好、付款及时的客户进行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一般给予优质、长期客户一定账期。对于新开发客户、中小客户基本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同时向境内外客户销售的产品为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采购规模、客户合作关系、市场竞争态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对客户信用期一般不超过90天。境内外客户的定价原则、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变化开展研发工作,积极参与国内相关方面的技术研讨、培训,了解行业发展的动向及前沿生产技术及其难点;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行业展会,了解终端用户需求,及时反馈市场发展趋势,汇总分析后开展相应前期准备。公司管理层牵头技术部与销售部进行调研工作、寻找新产品、拟定可行性报告,并提送公司讨论。公司通过对行业相关政策规划、行业科技发展动态及下游客户需求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形成对于未来研发方向的初步判断,继而经过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立项流程。通过立项审核后,确定开发计划,在公司技术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以及管理层的共同决策下确定并执行研发项目。根据研发计划,公司技术部积极进行新产品开发,参与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艺改进的研究课题,重大技术、设备及质量攻关的研究实验。实验完成小试并形成工艺路线后,生产部进行工艺配套、设备改造并实施中试生产,研发成功进入市场销售后根据市场反馈不断完善产品。
公司分别利用已建成的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与相关高等院校开展人才的合作培养,为公司技术更新及持续发展奠定了人员与技术基础。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经费用于加强新产品开发、提高现有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方面。在新产品开发上,公司以“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储存一代”为宗旨,一方面努力提升现有产品质量与性价比;另一方面,及时瞄准有发展潜力、高附加值、且技术门槛高的新产品,结合公司工艺装备水平,做好技术研究和准备,为公司产品顺应发展趋势、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提供了有力保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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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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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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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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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676.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7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92.04万元,同比下降80.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所有部门: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证券事务部、生产部、设备科、技术部、质检部、内审部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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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决策风险、资金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内部信息传递风险和财务报告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监督力度,更好地提升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有效性。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学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1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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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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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下转88版)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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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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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朱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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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朱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