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3版)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9,319.5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6.08%。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担保情形。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出具了《关于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纪翌、纪德法、梁锐、王春祥、金辛海、周广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钟斌、方先丽、李婀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自2023年4月1日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公司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份数量为719,60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61,281,2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因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056.1691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6,128.1291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俞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俞纪明先生当选独立董事后,同时选举俞纪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总部、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相应的23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8.0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29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0.272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电梯控制业务板块及子公司晓奥(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本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2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27%;行权价格为5.20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钟斌、方先丽、李婀珏、王田苗、严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其中上述提案8至提案9、提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4至提案7、提案10至提案11、提案1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4年5月17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801。
(2)会议联系电话:021-69896737。
(3)会议传真:021-69926163。
(4)会议联系人:万正行。
(5)联系邮箱:step@stepelectric.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周四)上午11: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启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担保额度9,319.5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6.08%。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担保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由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总部、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相应的23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8.0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29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0.272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1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为179.2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7%。公司对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会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712,533,212.4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5,402,475.25元。因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基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发放。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每年自公司领取1.2万元监事津贴,并根据其主要任职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将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次年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对外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69%,其中被担保方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开展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票据池、资金池等业务。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预计将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7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含担保)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现合作银行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最终以实际合作银行为准)。
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授信(含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以上授信申请额度(含担保)不等于公司(含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含担保)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期限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含担保)内的一切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于为公司子公司会通科技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股份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6月23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嘉昌路288号1幢D区
4)法定代表人:陈永刚
5)注册资本:5,348.8372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会通科技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会通科技99.9813%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会通科技0.0187%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1,133,178.3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10,811,640.0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9)会通科技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机器人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2月12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9353室
4)法定代表人:纪翌
5)注册资本:43,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机器人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动化设备系统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机器人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机器人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84,443,395.8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81,633,903.3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
9)机器人目前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7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担保方式包括承担共同还款、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5.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5,023.6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3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各独立经营实体的资金需求,补充配套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充分利用各银行的优势融资产品,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在授信额度内涉及担保的事项均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在额度内提供担保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方先丽女士的辞职报告,方先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因此,方先丽女士的辞职报告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先丽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方先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俞纪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俞纪明先生当选独立董事后,同时选举俞纪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俞纪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北京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本科。自1981年起曾先后担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管理员、成本科科长、副处长,外经贸处处长,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秘书长;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山兴协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研究会理事。
俞纪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纪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俞纪明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俞纪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俞纪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以2023年5月22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3.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部分未成就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一0190号):
“根据经审核的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财务数据,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2023年度电梯控制业务板块的净利润考核目标为1.26亿元,实际净利润完成数为1.29亿元。
根据经审核的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2023年度子公司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7.00亿元,实际营业收入完成数为7.14亿元。”
因此公司电梯控制业务板块及子公司晓奥(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业务层面行权比例为100%。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总部、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相应的23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8.0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29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0.272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7人调整为348人,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13.90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总部、机器人业务、控制与驱动业务、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相应的233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8.07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鉴于29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0.272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一0190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俞纪明先生 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1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20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27%,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20元/份。
● 本次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集中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9.20万份,行权价格为5.20元/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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