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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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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1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庆文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健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2、4、5、6、9、10、15、17项议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二)母公司报表调整情况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8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持股凭证复印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

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贺帅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8”

2、投票简称:“齐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注:(1)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通过融资融券持有本公司股票,需提交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营业部对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方可参与现场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变更前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33,818元。

(二)变更原因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835号”文同意,公司299,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9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

根据有关规定和《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齐翔转2”自2021年2月26日起开始转股。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共有390张“齐翔转2”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7043股。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2,842,833,818股增加至2,842,840,86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842,833,818元增加至2,842,840,861元。

(三)变更后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40,861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2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56名、注册会计师81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5名。

2022年度服务客户5000余家,实现收入总额100,960.44 万元。

2022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91家,2022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李兆春,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 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注册,长期 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苏龙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注册,长期 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聘任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兆春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苏龙明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兴财光华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中兴财光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新材料”)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3%,借款期限3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思远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庆文先生、赵明军先生、朱辉女士、王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庆文

注册资本:7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B座2101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2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集团”)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截至2024年4月10日山能新材料直接持有公司206,749,278股股份,通过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305,214,885股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山能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山能新材料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标准,具体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交易要素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借款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能新材料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主要用于置换高息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盛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关于批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日常关联交易范畴,有关交易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合理、公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提供内部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资金用作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监事会将持续监督被担保方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可能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2026年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山能新材料借款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30日到位,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 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注【1】: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2020年8月28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7,397.81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累计1,903.1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扣除手续费后)1,554.39万元;专户存储余额为2,714.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计划进度进行。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3,978,134.48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85,147,398.59元,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5,147,398.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2020-075)。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3年6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3-063)。2023年12月27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亿元,该笔款项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3-109)。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2023年度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的相关信息能够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信用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016.99万元,明细如下: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23年度报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4,016.9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300.34万元,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300.3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14.7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3年度拟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的坏账准备1,372.53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2、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3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606.63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3、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2023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跌价准备19.08万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4、无形资产

2023年度,由于公司存货存在较大幅度减值预期,公司前期在研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也相应存在减值风险,故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9,841.53元。

单位:万元

注:表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的。

5、商誉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齐翔华利商誉资产组、齐鲁科力商誉资产组判断其商誉出现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8,177.22万元。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下转6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