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生态做精,环保做强,循环经济做优”的战略方向,突出科创引领,以科技创造环境之美,继续围绕“无废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业务转型,致力于提供城乡高质量发展全套解决方案,积极拓展产业运营新业务,增强三大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其中,生态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等,环保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主要业务类型为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1、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智慧水务”的理念,联合旗下设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水处理公司等,向客户提供全流程的水生态优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公司紧跟行业政策,牢牢抓住生态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行业的发展机会,发挥平台优势,聚焦一二三产相融合、农文旅相结合的综合项目,培育休闲农业、创意产业、文化旅游等新业态。具体模式主要为通过EPC、PPP或EOD等模式参与地方政府海绵城市建设、河道修复、生态农业、乡村污水处理等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EPC即设计施工一体化,通常情况下公司与政府先签署框架协议,经过法定招投标程序后,对预计工程总金额及包含的多个单项景观工程内容、总工期等进行约定,在单项景观工程具体落地、实施时,双方再签署基于此框架协议下的单项工程合同,并对此单项工程的金额、施工内容、工期等进行约定。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通常情况下,由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和政府共同设立项目公司(SPV),并通过项目公司实现对PPP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等功能。
EOD模式是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较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2、固废处置业务:
固废处置业务主要类型为工业危废处置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驻场服务等模式为产废企业提供工业危废综合处置服务。
无害化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手段,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减量、彻底的形变或与环境彻底隔离等方式,以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公司根据工业废弃物的种类、数量等向产废企业收取处置费。
资源化是指通过熔炼、萃取、提纯等工艺,提取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工业废弃物中的有价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公司从产废企业获取工业废弃物作为原料,并通过资源化提取其中的有价资源,并向下游客户销售。
驻场服务是指在产废企业生产线安装处置回收装置,实现生产线上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或回收利用,能够实现为产废企业节省新料投入、产生部分循环收益并减少危废运输费用等效用。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销售已回收的有价资源等模式获取收益。
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
公司从2020年开始逐步布局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主要通过“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区域的低碳、循环发展。公司充分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正由传统业务模式向自产综合利用模式转型,加强智慧化平台合作,整合资源,探索再生资源行业平台运营新模式。
二、2023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69亿元,净利润亏损50.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2.60%。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生态建设业务
公司积极发挥在生态业务全产业链服务的竞争优势,联合政府与其它社会资本方,深度探索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并开拓一带一路海外市场。2023年,公司与京东科技集团、台安县政府、麻江县政府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受邀参加中国-蒙古国经贸合作论坛,生态业务项目拓展实现新突破。公司2023年全年项目中标及合同签订金额超40亿元。
然而,由于2019-2022年新增订单获取不足,而2023年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导致了2023年生态业务整体规模收缩。此外,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公司2023年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项目结算扣减对当期营收数据冲减约19亿元,但结算工作为后续回款奠定了基础。
(二)工业废弃物循环销售业务
公司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过去主要以废钢回收为主,客户为国内中大型钢铁厂,近年来受废钢价格倒挂的影响,下游需求减少。公司根据整体资金风险和战略调整方向,控制该业务规模,因此营业收入出现下降。截至目前,江西拆解项目已经建设完工,已获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正有序推进投产运营工作。正式投产后,预计该拆解厂能实现循环再生业务高附加值转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3年工业废弃物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54亿元。
(三)固废处置业务
近年来受该行业处置能力饱和、市场竞争激烈、处置价格下跌及上游产废企业缩量减产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始终秉持稳健运营策略,主要依托已成熟运营的危废处置工厂,不断提升管理和把控成本,营业收入和盈利相对稳定。2023年该板块业务收入约3.49亿元。
此外,由于公司各项费用占营收的比重仍较高,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已进入计提比例较高的期间,两项减值计提对利润侵蚀较大,导致净利润出现了较大亏损。
三、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第八届董监高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化解风险、实现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份。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科学决策、协调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将继续督促管理团队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生态建设业务方面: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环保业务方面: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在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上的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的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四)资产负债表改善方面:针对存续债务余额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寻求减免利息、豁免债务等化债方案,降低总负债规模。梳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加快存量项目竣工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质量。
(五)内控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内控机制、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要求,制定并落实成本效益优化方案。合法合规地推进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同时,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同意将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10034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69,977,655.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5,269,977,655.49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685,462,004,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可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后续应对措施,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事项进展,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帮助公司尽快恢复到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以下合并简称“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增信、委托贷款等流动性支持。预计2024年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含)。议案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减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6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根据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后,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22.8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接受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前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获得担保额度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或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47.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6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绝对值的2161.96%;实际担保余额为17.18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72.92%;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0.42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29.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债务及在审诉讼对应的担保金额为4,872.81万元。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租金收益权转让相关事宜向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3月,二审判决后各方达成和解,但由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且判决生效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获得担保额度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1423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69,977,655.49元,公司未弥补亏损5,269,977,655.49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685,462,004,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公司毛利减少。主要原因是:
生态建设业务方面,尽管公司2023年项目拓展实现重大突破,但新中标订单产值转化具有周期性,当期转化率较低。同时,2023年公司为加速回款,促进项目尽快达到回款条件,重点推动存量项目结算,部分项目结算差额冲减了当期营业收入;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方面,出于对资金等风险的考虑,业务规模有所控制,营收出现了一定程度下滑。
2、公司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
3、公司存量有息负债导致公司利息支出等财务费用难以下降。
三、应对措施
(一)改善经营方面,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主业,清理不良低效资产,努力减亏扭亏。
一是生态增量拓展上,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2030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是环保业务,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等低效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是循环经济业务,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二)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方面,多手段结合,加速回收应收账款和其他经营性款项。
一是以盘活、结项、确权为重点加快实现存量生态项目的债权确认,进入政府付费程序,并结合国家最新清欠政策,根据各地项目拖欠款项的具体情形,灵活清收,加速回笼资金;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压缩在建项目的回款时间;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压缩营销端、生产端、管理端费用,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三)拓宽融资渠道,与资管、信托公司等加强合作,利用应收账款等存量资产进行融资;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应对能力,优化债务结构,引入中长期资金,保障公司项目资金需求。
(四)持续争取控股股东支持,一是业务层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积极参与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二是融资层面,为公司协调金融机构,继续提供流动性支持。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146,955.79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142,941.9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12%。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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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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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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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合同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龄自公司评估合同资产信用减值风险显著增加日开始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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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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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91,491.8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成本减值计提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合同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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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及合同资产减值24,227.10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如下:
2017年7月,公司以货币资金63,420万元收购了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交易基准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56,517.68万元。
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运营情况持续受到冲击,在建工程进度迟缓、完工项目回款降低、新拓项目难度增加;加上几个主要在施项目施工周期拉长、结算进展较慢导致回款难度加大,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难达到预期。公司对收购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在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19,476.27万元,累计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54,869.59万元。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在建的PPP项目,受部分客户偿债能力下降的影响, 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11,760.6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146,955.7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941.90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2,941.9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下转6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