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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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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47版)

(2)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中逸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逸信诚会审字(2024)第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蚌埠环山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3)评估情况

根据山东大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山东大地评报字【2024】第20240020的《评估报告》,本次标的资产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其中资产账面价值2,014.91万元,评估值2,550.58万元,评估增值535.67万元,增值率26.59%;负债账面价值2,276.62万元,评估值2,276.62万元,评估增值0元,增值率0.00%;净资产账面价值-261.71万元,评估值273.96万元,评估增值535.67万元,增值率204.68%。

(四)本次收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部分区域性产能不足的影响,使得公司产品在安徽蚌埠及山东潍坊及周边市场更有竞争力,解决了该部分区域市场客户运输成本较高的问题,同时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利润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及可持续的发展。

四、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为促进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关于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鼓励和规划政策,同时,国家也相继制定了《饲料药物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规范行业走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路线。

本项目生产的饲料产品均不含抗生素等限制类药物添加剂,同时降低了饲养过程中兽药的使用频率。因此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和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产能和客户主要集中于华东和东北地区,其中山东省作为公司注册地,是华东地区的核心省份,报告期内收入占据华东地区收入的绝大部分,凭借良好的产品和品牌优势,业务发展态势良好。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当前饲料企业快速整合、行业集中度加速提升的行业背景下,区域性的产能不足不仅不能满足公司当下快速增加的业务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此外,饲料产品的运输成本相对较高,较长距离的运输半径会降低公司产品利润水平,因此选择在目标市场就近建厂,尽可能的控制运输半径是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三)公司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积淀了深厚的客户基础,在养殖户中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通过客户自发的宣传裂变和公司独特的以知识培训代替产品营销的销售理念,公司下游客户群体不断扩大,销售收入逐年递增。在未来,公司现有的客户基础和品牌知名度将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提供口碑和品牌双助力,从而为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支撑。

五、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新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趋势,项目产品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山东省作为传统生猪养殖大省,生猪存栏规模持续处于较高水平,生猪饲料市场需求稳定且强劲,预期本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做出,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二)新项目风险提示

1、客户流失的风险

若未来公司业务所在细分行业出现需求下降或行业竞争继续恶化,新项目可能出现大客户或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2、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而提出的,若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行业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新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截至2023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89名、注册会计师96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89名。

中兴华2023年度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115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 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建幕,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俊,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2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4年,近三年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包括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 200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杨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在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因存在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2023年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3〕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其他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中兴华公允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依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有关协议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珍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具、动植物助长剂、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朱俊波持股7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二)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

法定代表人:褚艳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烟台兴基饲料有限公司40%股权的少数股东直系亲属担任经营者的单位。

(三)山东鹏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肥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中创路3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山东鹏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0%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6号)文件批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900,000.00元,扣除含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5,580,491.48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分别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研县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235,580,491.4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长春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888.69万元,其中5,763.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其余125.69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司滨州惠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已经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张家口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1.01万元,其中10,5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第一、二期建设,其余1.01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邦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已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相关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 本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本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进行年度述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由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