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98 公司简称:烽火通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9,188,710.99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130,522,098.9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305,023,281.28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在数字化以及人工智能浪潮驱动下,流量需求持续增长,尽管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运营商基础网络投资整体保持平稳。在宽带接入领域,运营商积极推动GPON向10G PON规模演进。在光传输领域,运营商开始引入400G等关键技术构建大带宽、低时延、高可靠的全光底座。在算力领域,AI大模型迅猛发展带来算力的持续旺盛需求,高性能、智能化的算力基础设施投入保持快速增长。伴随国际互联带宽需求剧增,全球海缆进入新旧更替期,近年来海缆投资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根据TeleGeography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球已投产海缆条数达469条,总长度超过139万公里。预计2023-2026年,还将投产80条海缆,总长度达39万公里。
我国通信业保持平稳增长,5G、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备,各项应用普及全面加速,行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工信部数据显示,2023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6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2%。2023年,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05亿元,比上年增长0.3%。行业拓展数字化转型服务成效凸显,业务结构呈现移动互联网、固定宽带接入、云计算等新兴业务“三轮”驱动特点。在电信业务收入中三项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7.8%、15.6%和21.2%,对电信业务总量的贡献率分别为36.9%、26.8%和26.4%。其中,云计算和大数据收入较上年增长37.5%,增势突出。
“双千兆”网络覆盖持续完善,千兆光网快速规模部署。一方面FTTR(光纤到房间)走向用户推广阶段,推动高清视频、智能家居等智慧家庭应用落地,另一方面千兆光网支撑千行百业部署企业/工厂网络、智慧教育民生工程等,赋能社会数字化转型。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我国光缆总长度达到6432万公里,比 2022 年净增 474 万公里,同比增长约 8.0%。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达2302万个,同比增幅达51.2%,形成覆盖超5亿户家庭的能力。
算力网络实现阶段性跃升。国家东数西算战略持续落实,全国性算力网络布局不断完善,截至2023年底,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为公众提供的数据中心机架数达97万架,比上年末净增15.2万架,可对外提供的公共基础算力规模超26EFlops(每秒万亿亿次浮点运算)。启动超大规模智算中心建设,不断优化算力供给结构。适应跨网络算力调度、承载需求多样化等发展趋势,打造算力网络一体化与云网融合的全光底座;协同部署通用算力与智算算力,启动超大规模智算中心建设,不断优化算力供给结构;围绕国家算力枢纽、数据中心集群布局新建约130条干线光缆,启动400G全光省际骨干网建设,实现云、算力网络的高效互通。
1、按市场划分
国内市场:2023年,公司围绕连接和算力,助力建设全光底座和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营业收入稳定增长。面向运营商客户,构建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参与5G、千兆光网、东数西算等重大项目建设。面向行业用户,聚焦电力、交通、互联网、金融等价值客户与头部企业,实现规模突破,市场布局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国际市场:2023年,面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国际市场秉持可持续经营理念,聚焦重点区域与大型跨国运营商客户,稳步提升经营质量。东南亚市场巩固在重点国家的市场份额,经营质量不断提升。拉美市场深化线缆、终端、总包业务拓展,同时积极布局海缆、服务等业务,市场份额得以提升。欧洲市场抓住FTTH 建设机会,总包业务实现规模突破。通过解决方案竞争力提升与强化客户连接,实现欧洲、拉美多个跨国大型跨国运营商突破。
2、按业务划分
光通信业务:2023年,公司光通信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光传输中标移动一干400G项目,实现在运营商市场下一代骨干网的布局。联合中国电信完成 G.654E 光纤从上海到广州3820km 的现网传输,实现业界首个400G超长距传输系统。光接入突破50G PON大容量、高密度、三模共存技术,完成运营商现网试点应用。FTTR 在中国电信实现规模商用,并进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社会化采购清单。POL 解决方案规模应用于工业场景。光纤光缆产品在运营商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海洋通信业务在国际市场实现突破,形成规模化销售。
信息化业务:2023年,公司在信息化领域不断夯实产品竞争力,算力产品作为重点布局的第二曲线业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在运营商市场服务器集采中份额领先,并在金融领域持续突破,实现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重点客户的规模化应用。数据中心交换机中标移动、电信集采,实现数据通信产品的突破性布局。公司构建极简、极轻、智能运维的云系列产品,进一步夯实数字化云底座。推出了“业务驱动”的大数据操作系统,行业大数据实战效能有效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注重经济效益“稳中提质”,实现营业总收入311.30亿元,同比增长0.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亿元,同比增长24.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较上年增加0.68个百分点,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田志龙先生、郭月梅女士、王雄元先生、陈真先生、王宗军先生、胡川先生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蓝海按规定予以了回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9,188,710.99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扣除已实施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派现130,522,098.9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305,023,281.28元。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我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十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60,000元/年。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视履职情况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特殊业绩奖励构成。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蓝海已回避表决。
十九、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延长经营班子部分成员任期及增聘副总裁的议案》:同意延长本届经营班子成员蓝海、李诗愈、范志强、汪洋、熊伟成、李磊、原建森任期至2025年4月;增聘蔡鑫先生、杨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杨勇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同公司本届经营班子。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蓝海已回避表决。
二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蔡鑫先生简历:
197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北京北方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武汉烽火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勇先生简历:
1976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师、公共会计师(MIPA)、国际财务管理师(IFM),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兼武汉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8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05,367,226.4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185,491,2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742,884.22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武汉烽火科技园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峰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认为: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23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及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较好地行使自己的职权,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定期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真实,管理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中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五名关联董事曾军、马建成、陈建华、肖希、蓝海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中国信科”系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 2: 2023年度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GG411;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4414395535;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6138L;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79420.195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576928XD;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卫东;注册资本:15456.8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249014;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通信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相关技术的咨询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341875.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14508850F;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8099132Y;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8、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向峰;注册资本:19,8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30019146XY;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9、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辰;注册资本:36,772.8572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997XW;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0、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7158.6123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6171X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1、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1,8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9148369L;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建筑相关软件与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智慧能源、智能电网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维护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公路工程相关业务的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运维;工程勘察测量、工程咨询;售电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780,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11016E;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科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13、其他关联方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下属公司,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4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公司五名关联董事曾军先生、马建成先生、陈建华先生、肖希先生和蓝海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公司各方将遵守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肖希予以回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适用该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供应商融资安排”、“售后租回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与披露。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适用该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供应商融资安排”、“售后租回交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与披露,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解释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说明;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5、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1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20楼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联系电话:027-87693885
(3) 联系传真:027-87691704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