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65 公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1,896,757.2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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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中的化学助剂子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是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新兴领域之一,也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年,受国际局部冲突持续、贸易博弈加剧、美联储加息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以及在国内经济内生动力有待加强,市场需求不振的背景下,化工行业整体表现不及预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4,694.2亿元,比上年下降34.1%。但是随着全球产业升级及经济发展,各种高分子材料需求不断增加,将带动了全球化学助剂行业持续发展。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业能级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根据MarketsandMarkets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2022年全球光稳定剂(受阻胺光稳定剂、紫外线吸收剂、猝灭剂)市场规模约为13.20亿美元,2023年至2028年全球光稳定剂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28年全球光稳定剂市场规模将达到18.38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5.7%。其中,预计亚太地区、北美、欧洲复合增长率分别为7.2%、5.5%、4.0%,中国复合增长率达到7.5%,是光稳定剂消费量增长最快的地区。
(二)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及变化情况
作为高分子材料性能表达的关键性成分,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与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间环节,下游塑料、合成纤维、胶黏剂等高分子材料的发展将直接带动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的发展。
1、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下游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在全球经济稳步增长及材料应用领域不断扩展的背景下,高分子材料市场规模稳健增长。目前塑料是使用量最大的高分子材料,广泛用于信息、能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各经济领域;化纤制品广泛用于服饰、医疗、农业、建筑、包装等领域;涂料制品广泛用于住房、建筑、汽车、家具等领域。
我国作为当前及未来化工领域的主要投入和消费市场,防老化助剂行业需求增长将高于全球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或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塑料制品年产量为7,488.5万吨,同比增长3.0%;2023年合成纤维年产量6,484.8万吨,同比增长9.8%;2023年我国涂料年产量3,577.2万吨,同比增长4.5%;2023年我国合成橡胶年产量909.7万吨,同比增长8.2%。
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发展也带动了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高分子材料的各方面性能要求的不断丰富和提升,使得对于包括防老化助剂在内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产品需求、性能需求、创新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复合化、多功能化、系列化、环保化的趋势,从而为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关键中间体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全球高分子材料市场广阔,带动了防老化助剂市场的发展。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关键中间体将在各家厂商的竞争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拥有关键中间体生产能力,有助于企业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有助于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和产品利润率,提高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另一方面部分关键中间体用途广泛,还可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材料,如四甲基哌啶醇、三丙酮胺可以用于生产电解质、阻聚剂等,癸二酸二甲酯的下游产品可作为塑料、耐寒橡胶的增塑剂,也可用于生产聚酰胺、聚氨酯、合成润滑油、香料、涂料等。
综上所述,下游高分子材料的庞大规模为光稳定剂等助剂带来了稳定的市场需求。随着高分子材料规模的持续增加,以及性能需求不断提高,作为防老化必备的光稳定剂等化学助剂亦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未来行业及公司展望
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国际局部冲突、贸易博弈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进一步丰富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紫外线吸收剂等在内的各类防老化系列助剂,一方面逐步实现主流产品全覆盖,布局具有特殊性能的受阻胺光稳定剂新兴产品;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助剂复配技术开发能力,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推进自产重要中间体,积极延伸产业链,并布局关键中间体的衍生品,在强化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开创新的利润增长点。如光稳定剂944的中间体己二腈/己二胺是尼龙66、尼龙610等的重要原料,癸二酸/癸二酸二甲酯是光稳定剂770的中间体,也是尼龙610等的重要原料;三丙酮胺是光稳定剂系列产品的主要中间体,也是有机液流电池电解质的重要原料。
公司将持续做好主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上不断发展,在安全、环保的基础上,提升产品质量、产品丰富度和产品创新性,提高公司品牌在全球高分子材料防老化领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保持成为全球防老化助剂细分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生产厂家。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复配助剂、中间体、阻聚剂等,主要情况如下:
1、受阻胺光稳定剂
受阻胺光稳定剂是高分子材料光稳定剂的主要发展品种,也是全球最大的光稳定剂消费品种,其光稳定效果优于传统的吸收型光稳定剂,与紫外线吸收剂、抗氧剂等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同时与许多树脂具有良好的相容性。其主要应用在抑制或减弱塑料、合成纤维、粘胶剂等高分子材料制品因光照引发的氧化降解。
报告期内,公司受阻胺光稳定剂(HALS)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944、622、770、119、2020等
2、复配助剂
复配助剂系列产品系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研发、应用研发经验,通过深入研究下游应用场景中的各类需求,推出的创新产品,系集技术、服务与产品于一体,可一站式满足目标客户的应用需求。
公司根据客户应用环境和效果需求,通过对助剂品种、比例、协同性、协配性、应用工艺等进行研测与选择,为客户定制复配助剂。其主要为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通过将光稳定剂、抗氧剂或其他化学助剂产品进行特定比例的组合,以达到客户设定的预期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复配助剂分为两类,一类是将多种特定化学助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通常称为混料、助剂(包);一类是需造粒成型,将特定化学助剂或与树脂一起熔融挤出造粒成型,通常称为母粒。
3、中间体
公司主动向中间体产品延伸,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其主要是生产光稳定剂、阻聚剂等产品过程中的中间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中间体产品为三丙酮胺、四甲基哌啶醇、癸二酸二甲酯等
4、阻聚剂
阻聚剂是一种化学助剂,主要用于苯乙烯、丙烯酸酯类、丙烯酸、丁二烯等不饱和烃的加工、精制、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以防止其发生聚合反应或调节聚合反应的分子量分布。公司阻聚剂产品是利用现有中间体产品如四甲基哌啶醇等生产的衍生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阻聚剂701。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己二胺哌啶、丙酮、癸二酸二甲酯等化工原料,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并已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采用“安全库存下的按需采购”模式,采购部按照月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流程
公司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订单预测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和产品的安全库存水平,在每个月末形成下月生产计划,并编制下月物料需求计划;同时,公司研发部门根据研发规划需要申请物料需求,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物料需求计划和研发部门的物料需求申请,在经品管部门确认的各类物料的质量标准之内,结合合理的库存数据,形成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价,评估采购价格,拟定采购合同,实施采购;品管部门对来料检验合格后由仓库验收入库;生产部门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和库存情况动态调整安全库存值。具体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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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选择与管理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管理以及供应商管理制度的实施。
采购部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收集,并组织品管部门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评价,主要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规模、质量管理水平、产品标准、售后服务、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等因素。技术部对需要采购物料样品进行小试,出具实验报告,样品试验合格且供应商经评选合格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管理。采购部对同一类物料至少确定两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协议的特殊原材料除外),保持适度竞争以降低采购成本,并获得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
采购部组织品管部门、生产部门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估,对实际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进度、报价情况和服务态度进行综合评价,并录入供应商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部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对供应商实施动态化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具有通用牌号的防老化助剂、非定制化的复配助剂及其他产品采用“按单生产+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针对非通用牌号的防老化助剂产品和定制化的复配助剂产品采用“按单生产”的生产模式。
(1)通用牌号的防老化助剂、非定制化的复配助剂及其他产品的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部根据订单和市场情况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协同生产及物料控制部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水平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同时根据产品物料清单向采购部下达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和仓储部门反馈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物料进入仓库后,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各车间排产。在整个过程中,品管部门负责把控各个环节的物料质量,生产及物料控制部门负责把控各部门、各个环节的物料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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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通用牌号的防老化助剂产品和定制化的复配助剂产品的生产模式
针对非通用牌号的防老化助剂产品和定制化的复配助剂产品,公司通常由应用研发部根据特定客户的需求推出产品方案,并将产品物料清单下达至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纳入生产计划,并针对客户进行定制化生产,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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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直接销售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公司直接销售模式涵盖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终端客户与贸易商客户适用相同的销售政策,无实质性差异;目前公司仅针对部分国内农膜客户采用经销商模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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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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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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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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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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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735.95万元,同比降低20.92%,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下游需求未呈恢复性增长,化工行业呈现整体下滑趋势,加剧了行业竞争态势,因此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调,其主要产品光稳定剂、复配制剂、阻聚剂产品分别同比降低23.60%、20.82%、27.54%。同时,公司基础原材料丙酮系大宗商品,该产品在石油产业链中较为靠前,受地缘政治、能源及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更为明显,下半年呈大幅上涨趋势,2023年主要原材料丙酮平均采购价格上涨了12.00%。2023年公司产品销量总体稳定,在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综合影响下,产品综合毛利率从28.92%下降至18.98%。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48.7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20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小龙先生主持,应出席会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3年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该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2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2024年中期分红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事项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0.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1,158.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96,75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5.7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下转678版)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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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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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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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公司综合毛利率从20.64%降至12.85%,一方面,受行业不景气,下游需求疲弱的影响,受阻胺光稳定剂、阻聚剂产品的售价在2023年第四季度基础上继续呈小幅下滑态势,致使本季度平均产品价格同比下滑12.91%,销量同比下滑23.82%;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丙酮价格本季度趋于高位,采购价格同比增长26.00%,同时春节期间阶段性停产导致单位营业成本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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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