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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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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始建于1997年,为国内首家民营铝加工企业。多年来“专”注主业,“精”细管理,“特”色发展,创“新”突破,集科技领先、智能集成、综合服务为一体,是铝加工行业产品多元化和再生铝保级应用龙头企业。公司主要开展铝板带箔、铝型材、再生资源综合应用业务,拥有4条热连轧生产线,国际先进的铝灰处理生产线和再生铝工艺技术装备,产品涵盖1系-8系47种合金牌号,现有200多种规格型号产品,4000余家客户,产品畅销国内外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子家电、5G通讯、医药包装、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特高压输电、轨道车体、新基建及军工等众多领域。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引领,建立一套技术精、装备全、高质高效的生产服务体系,成为国际大型铝合金新材料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位居国内铝加工第一方阵。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深化,提前布局再生资源产业链,凭借丰厚的技术经验、先进的机器设备,领先的工艺技术,现拥有年处理废铝规模100余万吨、12万吨铝灰渣综合利用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铝板带箔业务方面,公司生产的软包电池铝箔、电子箔、花纹板、商用车轻量化材料、食药品包装箔等多种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新能源、新材料用铝、交通运输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逐步提高。铝型材业务方面,明泰交通新材料运行稳定,轨道车体型材实现自给自足,铝合金轨道车体批量供应,并对外销售新能源电池托盘、汽车型材、特高压输电设备GIL用挤压铝管材、轨道车辆内装件等产品,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公司先后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铝板带箔十强”行列,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

公司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以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基准,结合付款方式、运费承担方式等进行调整而确定。公司与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铝锭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供应便利、及时。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每年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依据框架协议及客户的采购惯例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合金状态、规格的要求,采用多品种、规模化的生产方式,以满足市场需要。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既对生产企业进行销售,也对铝材经销商进行销售。对大型用户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通过经销商向零散用户进行销售,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对于国内销售产品,主要采用“上海有色金属网现货铝价+加工费”确定。对于出口产品,主要采用“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现货铝价+加工费”确定。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644,218.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48.8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4%,基本每股收益1.31元。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马廷义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18,391,1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债券期限6年。截至2019年4月1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839,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584,444.97元,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

截止2019年4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69,856,177.97元,其中:于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1,685,057.62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971,685,057.62元),2023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98,171,120.35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98,171,120.3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1,336,743.64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46,669,377.06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84,667,366.58元),其中:银行存款531,336,743.64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80元/股。截至2023年8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647,276.85元,募集资金净额1,268,352,723.15元。

截止2023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53,869.21元, 2023年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653,869.21元(其中对募投项目投入3,653,869.2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75,531,155.08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264,698,853.94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合计10,832,301.14元),其中:银行存款875,531,155.08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决定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完成。

根据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于支取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取凭证及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1,817,257,283.14元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3963号)中募集资金净额1,816,525,555.03元的差额731,728.11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并将原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截至2022年1月4日,“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立体化智能高架库及数控轧辊磨床,尚未完全建成,累计投入265,912,431.60元,募集资金使用比例14.6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20,783,492.84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9.2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明泰铝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明泰铝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未建成已变更,未产生效益。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1+4热连轧生产线及六辊冷轧生产线。本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尚未单独测算效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70万吨绿色新型铝合金材料项目主要投资建设了1+4热连轧生产线及六辊冷轧生产线。本项目尚未完全建成,尚未单独测算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下转686版)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