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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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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9版)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3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3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4-04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43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289.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149.00亿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4-04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43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下同)。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等非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拟在总余额不超过438.00亿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函、保理、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各类履约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方式以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议案参照公司接受非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5.0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编制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4-04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044号)。

1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4-045号)。

11、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等国内、国际通行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框架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因本方案系关于监事薪酬的整体方案,全体监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临2024-048号)。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宜。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4-049号)。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临2024-052号)。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24-053号)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临2024-054号)。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投资者开放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4-8项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拟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13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55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3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2年12月31日相关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在2023年1-9月已计提减值准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64))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10-12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10,016.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相关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3年10-12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9,413.41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376.27万元。

(三)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10-12月,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共计-4,781.34万元。

(四)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10-12月,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2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110,016.57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91,805.9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通过两期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28,502,518.6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84%,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6,759,615.8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89,067.24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两期股份回购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28,502,518.6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84%,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2024年资金需求以及公司2023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等因素,为了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测算,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243,489,250.99元(含2023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468,626.54元的比例为126.05%;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年度不计算在内,公司最近两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243,489,250.99元占近两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2,480,469.30元的比例为80.62%;现金分红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战略规划、2024年资金需求以及公司2023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等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43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余额为280.7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40%。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186.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34%。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为支持公司经营建设及业务发展,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以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主要内容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余额不超过438.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289.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149.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保函、保理、信用证、供应链融资、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各类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担保总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先生或董事兼副总经理梁启杰先生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陈刚先生或梁启杰先生,以及担保方和被担保方的有权签字人或其被授权人,签署授信协议、担保协议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被担保主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海外子公司、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请见附表。

2、被担保方类别及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

注:

1.上述担保额度上限包含前期已办理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等机构的批复、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及影响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相关被担保主体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管控,确保及时掌握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信息,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280.7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40%。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186.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4.34%。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从未发生过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海外子公司、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的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 交易品种:外汇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元。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5.0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不超过10.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选择与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二)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三)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及港元等币种。

(四)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5.0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产生的自有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他各类保证金、短期经营流动资金等。

2、资金额度: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拟购买产品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5、受托方:公司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资金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相关现金管理合同,具体合同内容经由公司资金管理部与金融机构商谈后确定。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拟购买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公司的资金不会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会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9.96亿元,负债总额253.16亿元,净资产86.8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1.7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6亿元。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现金管理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440,957股,每股发行价为1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47,433.3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152,555.93元,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27,505,566.9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880,168.39元),支付发行费用42,661,229.06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5,000,000.00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8,210,960.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044,153.50元。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5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41,887股,每股发行价为10.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990.7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71,296.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3,928,694.41元,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20日将募集资金划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518Z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83,539,969.42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3,539,969.4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00.00元,支付发行费用16,051,437.05元,收到银行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578,264.10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986,848.42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本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6家银行机构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12月,本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北苑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2家银行机构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2,750.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3,35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3,539,969.4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902号《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2,500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余募集资金余额986,848.42元(含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986,848.42元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附表2: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

注2:1、珠海项目于2023年6月建成投产,固定成本及运营费用持续发生,影响了项目效益;2、配套的组件产能晚于电池片投产,影响了产能的释放进度;3、2023年四季度以来,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大幅下行,影响了公司ABC产品的销售单价,挤压了珠海项目的盈利空间,同时计提金额较大的存货跌价准备,使得珠海项目当期内出现亏损。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4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昱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昱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沈昱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昱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李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8月任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秘书、研究本院办公室主任;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英科绿林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任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下转711版)

(上接709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