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8版)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办理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业务,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开展最高额为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进口业务中原料采购所占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汇、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汇、售汇成本。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最高额为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中心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

四、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的套利操作,

但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且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风险,公司在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支出,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支出的预测量。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同时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龙桥路6号办公楼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以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王忠霞

电话号码: 0534-2159288

传真号码: 0534-21590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家数为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满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家数为6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家数为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