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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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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7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同时盘活运营资金,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吉林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具体额度使用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委托贷款的利率参照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LPR利率,实际借款金额、利率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按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委托贷款期限三年,按照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起算,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以上委托贷款资金用于吉林公司的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

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利息,按季结算,利息支付方式为在约定的付息日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代扣划应收利息。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制度: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新增制度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修改后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0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上午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琪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本次会议上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协议签署并开展相关工作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主要涉及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了瑞丰银行、南京高科、海鸥股份、沪江材料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卞慧娟近三年签署过美思德、海鸥股份、凌云B股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军近三年复核过嘉环科技、江阴银行、银行电子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的审计费用有所增加,系由于审计的整体工作量有所增加,相应费用亦有所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宇、陈青、张伟回避表决。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职工代表监事庄新玲女士已于2024年1月22日离职,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王乃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副总经理王冠军先生已于2024年03月04日离职。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和子公司南京美思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美思德(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美思德”)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对单一银行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美思徳(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美思德”或“控股子公司”),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24年03月31日,公司共持有其98%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为吉林美思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吉林美思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美思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美思德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吉林美思德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吉林美思德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可在授权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超70%以上,系因其建设资金由公司通过借款的方式进行有偿使用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法人信息

1、公司名称:美思徳(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锦江路299号

4、法定代表人:尹迎阳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美思德70%的股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吉林美思德28%的股权,即公司共持有吉林美思德98%的股权。

9、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3年末,吉林美思德的总资产72,221.49万元,负债总额63,365.95万元,净资产8,855.5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5.08万元,净利润-1,043.02万元。

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吉林美思德的总资产74,787.78万元,负债总额66,267.90万元,净资产8,519.87万元;2024年一季度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8.01万元,净利润-297.98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公司共持有吉林美思德98%的股权,吉林美思德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经核查,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仅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提供全额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出预计并为其提供担保,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兼顾了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吉林美思德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是稳健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稳健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升现金管理事项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并保证投资者了解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是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规及业务规则,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01月0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琪女士、张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和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乃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详见附件)。王乃凤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宋琪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1989年至1992年就职于大连精密锻造有限公司;1993年至1999年任大连浜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1年任上海麦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化工”)监事;2008年6月起任德美化工董事。2012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玉琴女士,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结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审专业。1970年至1997年在南京分析仪器厂担任会计;1997年至2006年在南京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至2016年11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乃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二级管理师。现任本公司人事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叶仙女士主持,全体职工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以及参与表决的职工代表人数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和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致同意选举王乃凤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详见附件),王乃凤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乃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二级管理师。现任本公司人事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乃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对八项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新增制度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8号汇智科技园A3栋之公司7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下转7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