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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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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3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同时拟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事项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工商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09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

2023年,签署贵航股份、麒盛科技、福斯特、道明光学、公牛集团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公牛集团、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康股份、景业智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贵航股份、福斯特、道明光学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科林环保、正川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3年,签署中国能建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中建环能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中建环能2020年度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工作量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大型专业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25 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0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低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95,983.47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2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3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和数据资源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主要内容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该暂行规定,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主要内容为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7号及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25 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4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薇薇

电话:0512-65109199

邮箱:dongmiban@cds.com

邮编:215100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06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现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针对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7.01监事李现元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监事李现元已回避表决。

7.02监事刘宏英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宏英已回避表决。

7.03监事杨颖洁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1票。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关联监事杨颖洁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关联监事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08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9,694,795.12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94,530,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304,603.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8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44 证券简称:星德胜 公告编号:2024-011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调整后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27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5.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81.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该次调整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低风险;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