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上光电2023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上接799版)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上光电2023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唐伟等人持有的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日上光电的业绩承诺期已于2017年末届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署《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日上光电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不低于63,000,000元。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日上光电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8450015号专项审核报告,日上光电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107,145,338.57元,低于承诺的净利润63,000,000元。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补偿金额为63,000,000.00-(-107,145,338.57)=170,145,338.57元。
由于业绩承诺人无力支付以上业绩补偿金,经双方协商债务偿还方案,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以下简称“《增加业绩承诺协议》”),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将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期内完成的经营利润用于冲减170,145,338.57元债务。唐伟等六方(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日上光电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考虑《业绩承诺协议》第2.3条关于“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因素后分别不低于20,000,000元、24,000,000元、28,000,000元、32,000,000元、33,000,000元、33,145,338.57元,6年累计不低于170,145,338.57元。协议提前终止的,无论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业绩承诺期间计算至协议终止日,而非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不包含2019年和2020年股权激励摊销款。
2、当(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和-扣除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利润〉=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可以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当(经万润科技聘请的与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让师事务所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和-扣除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利润〈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3、鉴于重庆万润光电有限公司、长春万润光电有限公司已划为万润科技一级子公司,如业绩补偿义务人2018年度以后收回重庆万润、长春万润截至2018年末已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则在业绩承诺期内该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所冲回的利润纳入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4、对于重庆万润、长春万润2018年以后发生的一切(包括供不限以下所列)应归集于2018年以前的成本、费用、损失等减少2018年以后利润的事项,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需冲减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承诺期间的业绩:
4.1、按外部审计标准,2018年度末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或确认坏账损失的;
4.2、按外部审计标准,2018年末未充分计跌价准备的存货,在以后年度进行计提或销售(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4.3、相关于2018年度及以前的项目、事项在2018年以后确认或形成的其他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2018年以后调减收入或冲回收入给重庆万润造成的损失: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以后年度产生的成本、费用;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在以后年度产生的售后维修费、质保费支出超过2018年末已预提的预计负债的部分。
5、日上光电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已对外转让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至2019年4月底,惠州日上的账面亏损金额为3,204,502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23年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0600044号),按照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订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约定的条款计算,日上光电2023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1)日上光电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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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上光电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与累计承诺盈利数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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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方累计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137,000,000.00元,日上光电承诺期内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19,136,368.56元,累计承诺业绩完成率13.97%;剔除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后,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2,250,887.13元,累计承诺业绩完成率-1.64%。
三、业绩补偿方案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日上光电在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内,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日上光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170,145,338.57元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现金支付。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在万润科技2024年年报披露后,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日上光电的实现业绩按《增加业绩承诺协议》约定审计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若《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提前终止的,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计算至协议终止当日,各方同意以协议终止当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审计,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万润科技实际支付的收购日上光电交易对价39,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确保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对于公司申请的、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的以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之日止。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橙思众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长润新媒体有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长江万润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要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三、授权事项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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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3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5,302,544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201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半导体存储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综合能源服务及广告传媒业务。
公司单体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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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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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701北侧1楼至8楼
法定代表人:黄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广告标识照明和灯带照明业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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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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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杭州橙思众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滨绿大厦1幢902室
法定代表人:吴国旦
股权结构: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广告内容植入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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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汪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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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街道临江大道858号青山数谷4、5、16-22层工位22层3228号
法定代表人:何克红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照明应用相关业务及贸易业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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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长润新媒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湖贝路2216号华佳广场2106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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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801
法定代表人:张炜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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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湖北长江万润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二路1号武钢数字大厦9F
法定代表人:花磊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90%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10%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半导体存储器业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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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东段9号
法定代表人:邹涛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封装及照明业务。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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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外部单位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七、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信用,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了公司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3、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4.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9,39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1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投租赁”)、湖北房投长恒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房投”)、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及其下属企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武汉宏伟金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置业”)、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长运”)、湖北长投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投长新”)、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信息”)、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策档案”)、湖北产融资本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产融”)等单位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工程承包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11,132万元。
2.因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在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任职,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长江产业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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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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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黎苑楚
注册资本:325,0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3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宝座11-12楼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对湖北长江经济带新兴产业和基础设施等产业的投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江产业集团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9,855.31万元、净利润55,007.7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4,029,044.48万元,净资产10,521,608.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湖北房投长恒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学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湖光大厦20层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相关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载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湖北房投,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湖北房投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7万元、净利润-259.4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8,713.25万元,净资产49,040.6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阮澍
注册资本:35,397.39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经营范围:从事维生素B2、B6原料系列产品以及医药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济药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集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广济药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781.95万元、净利润-14,024.8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951.71万元,净资产136,344.6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四)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6,414.57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纯碱和氯化铵等产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双环科技,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双环科技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425.05万元、净利润61,631.7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01,343.59万元,净资产209,969.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五)武汉宏伟金泰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成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5楼00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相关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宏伟置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宏伟置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7.78万元、净利润-3,065.8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96,084.01万元,净资产46,764.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善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2层
经营范围:物业相关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湖北长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湖北长运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3.13万元、净利润400.7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19.47万元,净资产8,732.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七)湖北长投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正街59号1层1602号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相关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载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长投长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投长新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54万元、净利润-502.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615.33万元,净资产-196.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八)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姜益民
注册资本:8,120.55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总部A区19#楼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相关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北斗数字产业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光谷信息,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光谷信息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90.88万元、净利润-2,606.6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1,814.95万元,净资产51,875.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湖北典策档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圭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湖光大厦西侧8楼
经营范围:档案管理相关服务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典策档案是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典策档案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32.54万元、净利润11,021.5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689.56万元,净资产326,404.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十)湖北产融资本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3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9号圈外创智中心B栋3-12层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咨询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北产融是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湖北产融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82万元、净利润132.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41.05万元,净资产722.2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十一)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圣玉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号办公楼、商业裙房(长城汇二期)1、2栋1单元24层1号R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股长投租赁,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投租赁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6.98万元、净利润2,370.0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4,970.74万元,净资产55,066.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践交易中的定价惯例,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及交易金额、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次董事会,公司已签署部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房投签订长投生态中心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合同;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广济药业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号);
(3)公司与典策档案签署档案规范化管理项目合同;
(4)公司与长运物业就万润大厦物业服务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公司与双环科技签署LED照明灯具买卖合同;
(6)公司与长投长新签署万润大厦装修项目工程代建合同;
(7)公司与光谷信息签署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进行合作,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提供或接受劳务、购买或出售商品、工程承包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资源协同整合,在公平公正公允交易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章程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职权中增加“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对照情况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有关工商备案手续,最终登记的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对相关议题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投资管理制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7、14、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12、15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与议案8、9、10、11、12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3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6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16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或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龚道夷,董事邵立伟,独立董事蔡瑜、王东石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焱、李侯久,独立董事童乔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副总裁汪军、副总裁金平、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副总裁刘源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程华,监事严婷、蔡承荣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华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邹涛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