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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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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72 公司简称:联翔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15,544,050.00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 4754-2017),公司的业务属于“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之“C243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之“C2436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2、行业现状

公司所设计生产的墙布属于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主要用于建筑物室内墙面装饰。由于墙布的下游主要应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室内装饰,特别是新房装修和旧房改造领域,因此住宅销售面积、交易数量对于墙布消费影响较为直接。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全国房地产数据,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转型过程中。202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20.9%。房屋竣工面积99,831万平方米,增长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2,433万平方米,增长17.2%。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方面,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8.2%。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6.0%。2023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7,2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0%。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2.2%。

自2022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保交楼”工作任务以来,“保交楼”成为2023年各地方稳楼市的关键词,同时也成为衡量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指标。2023年,中央首提“三大工程”,作出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三方面重要部署。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系统谋划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装修建材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关系密切,是与经济整体景气度相关度较高的典型顺周期行业。墙面是建筑装修中的重要部分,如今装修市场呈现出“轻装修、重装饰”的消费特点,墙面作为软装的载体,其重要性正在逐步被业主认知。当前家居墙面装饰材料主要有墙布、墙纸、墙板、乳胶漆、硅藻泥、瓷砖等。

在过去数年里,墙布与墙纸从过去的小众产品转变为墙面装饰的主流产品之一。墙纸墙布行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整体波动,而其中墙布凭借其外观艺术、质感丰富、经久耐用和绿色环保等特点,在墙纸墙布市场的份额占比快速扩大。未来在我国人民的经济水平与购买力不断增长,对墙面装饰材料要求不断提高背景下,墙布的优势特点将更加凸显。同时,墙布产品的市场下探也会加强其相较于墙纸等墙面装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对传统产品的替代趋势。

目前我国的墙纸墙布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中,墙布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纺织业发达的江浙地区。但由于墙布墙纸初期小规模加工制造的投资规模要求相对较低,从事墙纸墙布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的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部分企业主要聚焦于产品的低价推广,而忽视产品设计、质量控制、渠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造成了市场内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人才严重匮乏。

2023年,受到房地产行业波动的直接影响,墙布行业面临较大冲击,行业增长承压。但是墙布作为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细分产品,在当前各类墙面装饰材料市场中占比相对较低,产业前景依然广阔。

未来,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望释放,叠加存量改造需求以及墙面装饰空间渗透率提升,墙布行业有望进一步发展,产品需求将逐步提升。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墙布行业中的知名企业,其市场地位处于行业前列。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墙纸墙布分会轮值会长单位、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墙纸墙布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单位,未来公司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夯实内功、构建穿越周期能力为准则,以应对市场的变化。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无缝墙布和窗帘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标准开展采购活动。公司设立采购部门,以生产计划、销售需求为依据组织采购。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采购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体系。公司采购部联合多部门综合审查比较供应商的规模实力、产品品质、价格水平、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合作供应商,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考核,保证供应商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销售订单+市场预测”相结合的形式安排生产。公司生产部门与销售部门充分沟通后,根据销售部获取的订单数量以及市场预测情况,结合自身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产品对应的工艺流程和材料种类组织生产。

为缩短供货周期,公司通常会针对主要产品类型生产所需使用到的半成品,提前根据市场供给和客户需求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预测和生产备货计划,并按照计划保证一定数量的自制半成品库存。

此外,为满足产品快速扩大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墙布生产的部分非核心工序进行外协加工,主要包括部分产品的绣花加工、无纺复合、样册加工等工序。公司在选择外协厂商前,依照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加工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公司与主要外协厂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对外协加工责任与义务进行规范,并在日常生产中积极与外协供应商合作交流。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销售模式。公司在收到经销商产品订单和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产品后续的施工安装工作。由于墙布下游市场较为分散,该销售模式可以快速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销售网络覆盖面。

公司通过多渠道收集经销商客户资源,对渠道建设目标区域内经销商客户进行整理与筛选,与符合标准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根据经销商店铺类型的划分,公司经销商可以分为“专卖店”和“非专卖店”两种形式。

公司对经销商开设门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就经营资质、门店设计、签约采购量提出针对性要求,以提升经销商销售能力,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公司建立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日常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公司通过门店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线上信息备案、订单审核和销售管理。同时,公司日常配备销售人员对经销商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线下了解经销商运营情况和终端市场变化,监督规范经销商销售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公司在积极建设墙布、窗帘经销网络之外,也通过开拓直销渠道开发了工装类客户。公司与具有较强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订单要求组织生产,向其直接销售墙布、窗帘产品用于精装修商品房的家居装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630,890.1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

●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领绣家居是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2024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总额共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5608559D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法定代表人:赵利娟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厂房出租;家具、家用电器、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领绣家居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领绣家居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联翔股份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与补选董事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陈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陈启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陈启林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公司董事的职责。

陈启林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陈启林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辞职与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蒋文斌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蒋文斌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公司监事的职责。

蒋文斌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监事会对蒋文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任哲远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哲远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任哲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下转8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