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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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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3版)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电子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唐庆芬女士简历

唐庆芬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5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唐庆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赵利娟女士简历

赵利娟,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建筑工程师。

历任嘉兴繁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里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国内采办;浙江元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嘉善分公司/平湖分公司财务主办;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财务主办。现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浙江领绣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领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盐县文化产业协会秘书长。

赵利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

任哲远先生简历

任哲远先生,1989年12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共预备党员,已于2024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8年入职公司,担任法务专员至今。

任哲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329,958.33元和信用减值准备253,015.49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253,015.49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3,015.49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22,296.42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10,334.72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收购嘉兴裱糊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的股权,产生商誉5,043,202.33元,2023年聘请外部专业评估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评估结果,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48,267.96元。

4、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3年因未到期的合同项目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9,393.95元,转回8,478.8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6,582,973.82元,转回或核销418,813.60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6,164,160.2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M9kx6fvt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3:00-14: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财务总监彭小红女士,独立董事刘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3:00-14: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M9kx6fvt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庆芬女士

电话:0573-86026183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商定,拟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7万元整(含税)/人,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长卜晓华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长卜晓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董事彭小红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彭小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董事王娟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王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陈启林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陈启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董事田鹰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田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董事陈叶凤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陈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独立董事韩建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韩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独立董事刘华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刘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独立董事王宏宇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独立董事王宏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总经理卜晓华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总经理卜晓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副总经理彭小红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副总经理彭小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副总经理王娟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副总经理王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会秘书唐庆芬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历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7亿元综合授信额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项下的单笔业务不再另行决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及市场销售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福利,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现拟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陈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拟补选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叶凤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推选董事会成员陈叶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任哲远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023.32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发生。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翔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联翔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联翔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前期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部分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63亿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度审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宝信软件、中谷物流、弘讯科技、国盛智科、晶华微、五芳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联翔股份年度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浙版传媒、科润智控、大庆华科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74.2万元。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暂未确定,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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