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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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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4版)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3、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卜晓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6.1《关于监事张战峰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张战峰回避表决。

6.2《关于监事蒋文斌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蒋文斌回避表决。

6.3《关于监事翁群英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翁群英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拟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福利,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