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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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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9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3,48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并加快公司标准体系的完善,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加强法治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公允、客观、规范执业,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兰英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郭兰英,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职中隧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部职员。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任职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职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预算审核主办科员。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历任涿州京热热力计划发展部负责人、副部长、部长。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任职京能集团纪委高级业务主管。2023年7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郭兰英同志于2024年2月5日获聘第一届酒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至本届委员会届满(2025年),届满后需出具续聘相关证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号)同意,本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8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8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990,000.00元后(含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422,890,000.00元。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本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4,763,279.38元(不含税),扣除上述服务费用后,本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1,116,72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3BJAA10B06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无。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360,786,330.26元,年末余额62,153,461.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1月3日,本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广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授权期内新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融资业务。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等以银行机构授信批复为准。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下属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83,374.00万元(含税),2023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1,826.61万元(不含税)。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理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及赵一波先生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251722G

法定代表人:宋盛华

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6月2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一区1号楼1至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39,875,594.98元,净资产380,611,580.81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135,210.33元,净利润25,724,965.71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454502926

负责人:贺业国

开办资金:1,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红罗厂街丙2号

经营范围:为节能与环保提供监测服务。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电力变压器节能监测、工业电热设备节能监测、电动机经济运行监测、煤热值与工业分析、企业水平衡测试、压缩机制冷设备电能平衡测试、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照明检测、用能系统能量平衡测试、建筑节能检测评估、出具节能诊断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培训、相关咨询服务、锅炉改造、锅炉房运营、节能示范、能源审计管理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总资产9,881,930.14元,净资产7,610,606.18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38,849.56元,净利润1,001,326.05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实际控制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00238R

法定代表人:田金风

注册资本:766,74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03月0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

经营范围: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设备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体育设施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检测;仪器仪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4,099,989,904.38元,净资产20,264,166,864.08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80,958,189.56元,净利润289,425,027.68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99944352

法定代表人:胡耀宇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30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2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59,225,900.87元,净资产49,679,982.27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486,301.12元,净利润15,191,445.6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8031659E

法定代表人:贾向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定慧北里23号楼5层5F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5,951,640.23元,净资产13,736,819.84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44,583.44元,净利润7,084,451.07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2318774A

法定代表人:张学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年12月01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219,191,182.73元,净资产411,410,598.73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17,286,945.51元,净利润-10,439,383.75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33653685R

法定代表人:邹宜军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18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二层R2116室

经营范围:节能设备及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设备技术培训;节能设备租赁;项目投资;销售机械设备、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制冷、空调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供电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51,687,207.18元,净资产138,807,679.37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97,827.81元,净利润244,136.35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1)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QKCT829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5日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七路盛海大厦A座6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劳务派遣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煤炭洗选;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物清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供冷服务;标准化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71,627,434.24元,净资产64,117,501.65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4,650,953.89元,净利润8,976,797.1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4F7YR9R

负责人:白文君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4日

经营场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一层1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用设备修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资产3,793,518.67元,净资产38,310,926.35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207,292.12元,净利润21,381,912.19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湖酒店分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7D51R464

负责人:王利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7日

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150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会议服务;干洗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垂钓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游乐园经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游泳;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不含高档洗浴)。(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游泳、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不含高档洗浴)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湖酒店分公司总资产14,367,821.44元,净资产0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79,887.51元,净利润-1,759,601.18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湖酒店分公司为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北京京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湖酒店分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554841821W

法定代表人:孟文涛

开办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1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美安路16号

经营范围:为集团公司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开展各类成人教育。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总资产13,928,866.49元,净资产11,629,645.11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94,229.42元,净利润29,948.14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实际控制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共产党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构成关联关系。

11、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662892G

法定代表人:刘嘉凯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3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商务中心区国际大厦23层01/02/0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674,905.35万元,净资产721,944.9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5,892.09万元,净利润55,174.2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持续经营的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9,927,330.85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对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价值咨询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进行了评估。依据国融兴华出具《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020069号)和《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并购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020070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因并购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9,927,330.85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418,948.1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9,508,382.74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29,927,330.85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一季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一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2,053,159.59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逾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①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债务人所处的法律、监管、市场、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押金、保证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款项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收益,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或“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2,053,159.59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1,761,135.0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92,024.58元,合计减少利润总额的金额为12,053,159.59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付强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凌宇女士,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刘海燕女士,独立董事徐福云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