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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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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1版)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56%。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从52.79%降至47.82%。公司销售渠道体系建设趋于完善,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0.34%,同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54%。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07.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5.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494.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9.9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5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1号楼12层-1201&1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股东大会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议题进行审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一尘、李茹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13,490,585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270,010,630.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同时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及情况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075,848.53元(人民币,下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6,206,854.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50,192.3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求,公司拟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同时,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270,010,630.35元回购公司股份13,490,58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自身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9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1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0,705,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8,199,233.77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2,505,86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增加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增资92,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14,889,946.64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有序推进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3,791,754.3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3,693,530.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现金管理375,623.2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3,317,906.9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就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进展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63,693,530.27元,其中结构性存款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3,693,530.27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63,317,906.98元、协定存款375,623.29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4,889,946.64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6月30日前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6.8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签署协定存款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表格中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32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阅及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10万元(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支付10万元人民币(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结合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工作胜任和相关行业制定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发展规模及盈利情况,有助于保障董事利益及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陆光明、马红军、刘东红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3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36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6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现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做出的融资规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担保事项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亚信信宁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及有担保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因此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统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支付10万元人民币(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8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600万元。关联董事陆光明、吴强、黄海波、刘东红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初至2024年3月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在上述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AsiaInfo Technologies Limited)

注册资本:10,000元港币

企业类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国际商业公司

注册地址: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田溯宁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5日

主要股东:Skipper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22.87%等

经营范围: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同时担任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

2、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0层1061A

法定代表人:黄正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主要股东:北京中科海力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1.00%、北京中科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北京宏声致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00%、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20.00%、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持股19.0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产品设计。(除电子产品、服装等实体店)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19%股权,公司董事刘东红女士同时担任北京中科视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81.446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25号27号楼五层5002室

法定代表人:金红

成立日期:2008年8月7日

主要股东:金红持股23.0989%、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3573%、北京红杉盛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8657%等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黄海波先生同时担任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42.729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246弄10号4层417室

法定代表人:陆光明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主要股东:杭州金顾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0068%、成都晨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7234%、上海聚熠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2961%、上海三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9908%、北京晨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665%、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665%等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技术、环保技术、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网络科技(不得从事科技中介),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8.3665%股权,公司董事陆光明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富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5、亚信创新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98号1栋203室

法定代表人:徐猛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主要股东:ASIAINFO INTERNATIONAL PTE.LTD.持股100%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亚信创新技术(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6、亚信远航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亚信联创全球总部研发中心大楼4层A座A1区

法定代表人:张纯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日

主要股东:亚信科技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亚信远航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7、北京信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1号楼12层1202(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法定代表人:田溯宁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1日

主要股东:田溯宁持股94.1176%、张纯持股5.882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北京信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8、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宁夏天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40.0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中卫云中心A座306室

法定代表人:庄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主要股东:宁夏诚贝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9.5764%、宁夏云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2858%、田溯宁持股0.137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为宁夏西云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9、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391.517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楼9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晓南

成立日期:2009年4月30日

主要股东:黄晓南持股20.38%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黄海波自2022年1月起担任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0、北京天润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6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1号楼2901

法定代表人:吴强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

主要股东:吴强持股40.758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吴强担任北京天润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租赁场地等,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下转8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