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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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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7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 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英集芯“)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49,902,464.93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2,127,943.81元(抵扣利息收入后的净使用额),募集资金余额为355,532,056.1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已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6225889370600004是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1225889370600002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回母账户。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定期专户)228227798887500003是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19227798887500003的定期存款子账户。到期后资金将转回母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人民币24,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30,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相关支出包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和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包含材料费、研发人员差旅费等大量小额零星开支),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每月结束后的次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40号)。报告认为:英集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英集芯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集芯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英集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3,348.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3,603,811.97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4,770,66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73,907股后的股本420,896,75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785,109.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12%。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合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职能补贴、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等构成,将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结果与年度营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相应岗位履职能力、履职情况决定;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任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

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0,670.7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或修订,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结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23.6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评估,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人民币442.74万元。

三、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666.39万元,预计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666.3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3元,募集资金101,7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1,026.50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739.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4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英集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使用已租赁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研发费用、铺地流动资金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的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相关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集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英集芯”)拟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珠海高新区内投资建设“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公司拟计划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人民币2.8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交易实施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背景

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该协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拟使用人民币2亿元向负责珠海市高新区开发建设的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制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北围片区区域内的办公楼、厂房、车位(车位以租赁形式提供给珠海英集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大湾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因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存在不确定性,双方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终止合作。上述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未对公司造成任何资金损失,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及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拟在珠海高新区内投资建设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公司拟计划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人民币2.8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珠海英集芯拍得地块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将与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珠海高新区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契合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有助于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受项目的建筑面积增加、建筑本体结构变化以及新增建设停车场的影响,导致造价成本增加,因此相应的增加了投资总额。原投资总额由“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8亿元”。

(三)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英集芯与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英集芯研发运营总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四)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负责人:王小彬

(三)联系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下转879版)

(上接877版)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洪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护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思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