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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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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中港”)于2024年4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选举谢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谢迅先生简历如下:

谢迅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嵊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现任绍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2004年加入新中港,历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谢迅先生通过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的股份,与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为父子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谢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