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89版)

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向公司采购产品后,为医疗机构提供物流延伸服务。公司与医药流通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B终端医疗机构

针对医疗机构,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由于公司面对终端医疗机构客户以公立医院为主,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过程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C政府、工程总承包单位等

公立医院建设模式不断创新、变革,政府代建、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是目前新建医疗机构普遍采用的专项建设新模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并实现销售。

②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实现销售。经销商凭借区域性营销能力和销售渠道,为公司提供各类有效的商业信息,并在前期接洽客户,为公司产品进行品牌建设宣传。在客户形成初步意向后,经销商协助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沟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数据分析、现场测量、方案设计等工作。经销商与其客户达成销售意向或签订销售合同后,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在取得经销商下达的订单后,按合同约定发货并收款,并为产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定价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成本作为定价基础,充分考虑产品类型差异、市场竞争力、销售模式、品牌市场地位等因素,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制定合理的利润水平,综合考虑客户的信誉、规模、合作成熟度等因素来决定报价。

(3)售后服务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为产品提供3年左右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按合同约定的维护服务,质保期外以另行约定收费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公司在全国主要地区均能实现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我国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的主要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阶段:自动化构思和尝试阶段,国内市场初现规模

由于国内外医疗体制情况的不同,国内外医院药房设置具有较大差别,国内医疗机构无法直接引入引进国外成熟设备。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各机构陆续对药品管理的自动化建设进行尝试,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和四川大学在1995年合作开发出“自动发药机及信息处理系统”,胡乃刚2002年申报的“医院门诊药房自动投药机”专利等;同时国内医院及医药流通企业也尝试引进国外的摆药机、自动化药房系统等产品;2007年左右,以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内厂商结合国内医疗环境和医疗体制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产品经验,陆续开始研发适合于中国医疗环境的自动化药房,并推向市场,填补国产自动化发药设备市场空白。该阶段中,国内市场产品主要以单品设备为主,产品功能主要以机器代替人工。

第二阶段:逐步转变至“全院级、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自2010年起,随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等一系列医疗机构下属部门管理规范的出台,对医疗机构全院级智能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各业务流程和需求的专业性,药品及医疗物资存储方式的多样性,与医院HIS平台的兼容性,以及医生、患者诉求的差异性,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行业发展趋势,只有快速响应并提供丰富多样的解决方案方能在行业更好立足。

针对下游医疗机构关于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市场需求,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审时度势,精准定位,以解决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出静配中心自动化药房、自动化病区等解决方案。助力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向“全院级、一体化”方向迈进。

第三阶段:多元化应用领域拓展布局,“信息化、智能化”成为新目标

2017年前后,随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企业积极探索院外自动化药房新型零售模式,不断打造推出城市中央药房、小微自助药房、中药个性化智能制剂系统等院外新型智能产品。

在医疗机构自身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和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进行物流延伸服务建设的双重背景下,国内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产品线不断完善,从自动化朝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第四阶段:打造新型智能医疗专项工程

2021年前后,随着国家相关规划以及《“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加快 5G 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优化药品流通传统模式,实现要素、结构、流程、服务的迭代式升级。在此背景下,推动了信息技术、智能与装备制造技术的深度结合与集成,实现全院级医疗物资的一体化管控。

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由众多设备及配套的软硬件构成,需要涉及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软件编程、机械及制造工艺等多个技术领域。同时,由于终端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差异化较大,且在采购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时,往往会寻求整体解决方案,只有经过长期的产品研发,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需求挖掘能力,企业才能具备相对完整的产品类别和型号,满足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差异化需求,初进入的企业由于其研发实力相对较为薄弱、产品线单薄、配套不完善,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医疗物资智能化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不断深耕医疗物资管理领域,逐渐拓展产品线与应用场景,经历了由单一产品拓展到多产品线,由院内领域延伸至院外领域,由自动化产品升级到智能化产品的发展历程。公司以优质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制造能力,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1491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包含551家三甲医院),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国内著名医院,同时为国内主流医疗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及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集成经验。

由于公司所处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为细分领域行业,目前尚无权威机构对该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市场容量无公开数据,故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直接、准确的公司在医疗物资智能管理行业市场占有率数据。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国家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提出,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指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强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切实落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

《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药品流通供应链各环节智能化应用,构建技术领先、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智慧药品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

2020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提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要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最终实现建设智慧医院,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提高我国医疗设备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促进医疗设备国产化的政策不断推出;地方层面也紧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进口替代的相关政策,广东、山东、北京、四川、贵州等多个省市出台了支持国产的集中采购政策,陕西、浙江、安徽等多个省份出台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增加采购进口产品的限制条件。

(2)“医疗新基建”带动行业需求快速增长

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目标,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财政支持,全方位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数据,“十四五”期间全国医疗新基建总投资规模为10,026亿元。其中,“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领域。

“十四五”规划也是特别提出需要加强医疗基础建设。医疗基建投入被认为是未来稳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医疗基建是高质量的基建项目,短期长期都有其重要意义,不仅仅在短期解决了人们看病的需求,也是在未来会积极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去的项目,同时能够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医疗新基建是解决民生、社会公平等问题的重要手段。

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四五”医疗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数据,截至2023年7月29日,在医疗资源薄弱的地区已批复了五批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面,《“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提出2025年全国至少有1000家县级医疗机构达到三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建设方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此外,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江苏、宁夏、重庆、四川、福建、陕西等省市均对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划。与此同时,国家对医疗设备水平又提出新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

为完成上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国家持续增加对医疗卫生机构新基建建设的资金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强调要逐步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加强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根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财政支出22,393亿元,并提出2024年仍将弥补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民生短板作为支出重点。2023年中央本级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226.97亿元,较去年执行数增长2.9%。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预算中涉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部分共计182.54亿元,同比增长6.54%。

(3)智慧医院建设为行业提供持续市场需求

在“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背景下,国家陆续推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等系列政策,医院药库、药房逐渐从“盈利中心”转为“成本中心”,这也促使医院管理者对其重新定位,医院药房的职能正在从“经济效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国家医改政策鼓励公立医院药事服务逐步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发展,药剂师的职责更侧重于用专业知识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目前国内大多数公立医院在药品存储、使用以及物流管理过程中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相对不高。医疗物资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改善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医院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水平,使药师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为病人合理用药保驾护航提升了药师的职业价值,并形成良性循环。智慧医院的建设为行业提供了持续的市场需求。

(4)下游药品流通行业的转型发展为药房自动化行业提供良好的机遇

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持续增加,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国家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完善药品供应链集成系统,向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市场开发、价格谈判、在线支付、金融支持等增值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向药品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发展。《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物流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升级应用。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探索省内外分仓建设和多仓运营。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药品冷链物流规范发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推动药品流通供应链各环节智能化应用,构建技术领先、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智慧药品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流通全链条节能减排。”

在此背景下,医药流通企业必然面临着转型与升级,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物流服务延伸到医院的药库、药房直至病区,实现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建立并主导医药全产业供应链,使医院的医疗物资管理实现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药品流通企业的转型发展为药房自动化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3,551,492.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84%;营业成本169,844,854.7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66%;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24.87%和16.41%;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30%;实现营业利润34,694,687.0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521,963.9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等。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提名张春兰女士、邱建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204,302.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702,185.0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1,632,062.26元。

公司对子公司苏州优点优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商誉价值评估,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4,870,054.9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0,204,302.27元(合并利润总额并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以下人员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李万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其玟女士、朱磊磊先生、吴继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江其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春兰女士、邱建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庾金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个人品德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银花女士

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至1993年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护士,1993年至1995年任张家港市中医院护士,1995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卫生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市国征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任艾隆有限监事,2010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银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0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张银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立先生

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6年任苏州市国征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1月年至2010年1月任艾隆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至2021年5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朱锴先生

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智蝶科技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年至2017年2月任云诊医疗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与朱锴先生系母子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邱瑞女士

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天津博安医用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监;目前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邱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万凤女士

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200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万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其玟女士

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博士学历。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3年10月至今任邦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江其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朱磊磊先生

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学历。2003年9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梁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9月至今任江苏法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目前,朱磊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吴继承先生

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苏州联讯图创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华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解决方案架构师,江苏蓝聘人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前程无忧产品线高级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成功人力资源集团副总裁。

截至目前,吴继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春兰女士

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青海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青海省高原地理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7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经办办公室主任兼知识产权经理。

截至目前,张春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1,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邱建辉先生

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采购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法务专员,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目前,邱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庾金玉女士

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庾金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金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60万股。由于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故作废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2.76万股。

综上,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36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外部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三)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银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及其摘要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八)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徐立先生、朱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等,是根据202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江其玟女士、朱磊磊先生、吴继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中江其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银花女士、徐立先生、朱锴先生、邱瑞女士、李万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八)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订〈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7日

(下转8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