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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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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1版)

注3:本行投资的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不得涉及本行其他关联方,按监管相关规定,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如底层资产涉及我行关联方,则按产品额度计算关联方额度。

注4:东吴基金的5亿元额度按管理人口径单列,不在国发集团预计额度内。

注5:表中“2024年度预计额度(含低风险额度)”的低风险额度特指: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根据办法: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3.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4.关联集中度情况

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最新要求,关联方银行需要纳入关联交易管控但计算全部关联度指标(即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时可以剔除;同时,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根据上述预计情况,我行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我行对所有关联方预计授信金额合计272.74亿元(不含低风险额度),占2023年末资本净额545.63亿元的49.99%,占比未超过50%的监管限额要求。我行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预计授信金额为60亿元(不含低风险额度),占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1.00%,占比未超过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为40亿元,占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7.33%,占比未超过10%的监管限额要求。

(二)服务类

2024年,本行对关联方服务类总预计额度3亿元,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亿元,其余单户不超过0.5亿元。

(三)存款类

2023年,本行对存款类预计额度154亿元,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本行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四)关联担保公司担保合作额度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张涛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041.39亿元和2064.44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41.17亿元和61.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7.96亿元和15.5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70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6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同业拆借、二级资本债、一般金融债、两融资产收益权回购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901室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资本:25.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63.52亿元和393.63亿元;2021年度和2022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7.37亿元和18.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07亿元和14.68亿元。(因经发集团2023年度审计未完成,合并报表暂无法提供,需在4月30日公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35.8046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25.8046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用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施凯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95.40亿元和287.31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96.55亿元和139.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38亿元和2.9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23.91375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13.91375亿元),业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存单质押、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四)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沈彬

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390.87亿元和2457.13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739.38亿元和1172.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72亿元和24.2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的母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38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28亿元),业务品种:投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票贴现。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五)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胡一飞

注册资本:74,445.5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丝绸面料、纺织面料、服装、染整、印花、后整理加工;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纺织品、服装、纺织原料销售;研究开发纺织原料新产品;农产品的研发;种植蔬果、养殖水产品及其销售;对本集团内供热和热电、污泥焚烧(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批发及零售;生产流程、工段外包服务;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2022年、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04.56亿元、108.93亿元,总负债分别为57.33亿元、57.00亿元;公司2022年、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0.11亿元、38.6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7亿元、3.3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37.2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27.2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市沧浪区杨枝塘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盛梦龙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建筑和装饰材料、设备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实缴资本100亿元,总资产1286.1亿元,负债总额为603.28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682.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6.91%;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96亿元,营业利润5.95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主要股东(截至2024年2月末,不再持有本行股份,按照监管规定,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一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1.425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31.42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保理、非融资性保函、投行业务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七)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财税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顾春浩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针纺织品、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72.62亿元和428.84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50.19亿元和286.6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0.09亿元和20.04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原主要股东(截至2023年12月末,不再持有本行股份,按照监管规定,关联方名单仍需保留一年)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为19.3亿元(含低风险额度,不含低风险业务的预计额度为9.3亿元),业务品种:综合授信、投行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八)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48、49楼

法定代表人:马天舒

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08.84亿元和304.27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6亿元和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92亿元和3.3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0亿元(园区区域额度),业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证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九)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洁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不适用。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本行投资的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不得涉及本行其他关联方,按监管相关规定,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如底层资产涉及我行关联方,则按产品额度计算关联方额度。预计额度30亿元,业务品种包括:质押式逆回购、公募基金投资、专户投资等,具体名单由投委会审议。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195号12层、15层、16层、17层

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注册资本:7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资产证券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959.83亿元和1,113.22亿元;2022年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6.87亿元和33.6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12亿元和15.96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0.5亿元,业务品种: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三年以内金融债等,其中金融债不超过3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一)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08.13亿元和243.41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10.51亿元和6.2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亿元和1.14亿元。

关联关系:我行独立董事刘晓春同时出任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资产管理部申请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2亿元,业务品种:债券投资。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末,东吴基金开放式基金规模258.43亿元,其中货币基金98.36亿元。

关联关系:国发集团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本行投资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所投资的底层资产不得涉及本行其他关联方,按监管相关规定,以发行费或投资管理费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如底层资产涉及我行关联方,则按产品额度计算关联方额度。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额度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质押式逆回购、公募基金投资、专户投资等,具体名单由投委会审议。

(十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注册资本:1,476,965.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29,802.95亿元和33,363.46亿元;2022年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05.70亿元和586.7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3.52亿元和265.74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60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216,964.90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875.33亿元和2,030.42亿元;2022年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8.27亿元和35.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99亿元和14.17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参股的法人。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主体预计授信额度13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专项产品投资预计额度5亿元。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五)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沭阳县宿沭一级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06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45.76亿元和48.48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74亿元和1.2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64亿元和0.44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六)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泗洪县人民路东侧洪泽湖路南侧泗洪金融街3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宋江汉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5.92亿元和18.16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0.51亿元和0.3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4亿元和0.08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七)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15-68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1.61亿元和12.39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0.44亿元和0.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09亿元和0.06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八)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魏建文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5.68亿元和18.03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0.58亿元和0.3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4亿元和0.09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子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额度(包括低风险额度)为4.2亿元,业务品种:存放同业。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十九)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200.7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3,262.68亿元和13,553.49亿元;2022年和2023年1-6月末,营业收入分别为258.21亿元和135.5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8.25亿元和20.6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20,083.107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04.79亿元和334.40亿元;2022年和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36亿元和6.6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0亿元和1.15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高管任职董事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1.5亿元,业务品种:票据业务、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注册资本:2,935,208.03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从事银行卡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87,046.51亿元和88,083.20亿元;2022年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86.22亿元和1,328.1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9.97亿元和285.9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监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为7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29,924.19亿元和138,306.05亿元;2022年末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729.78亿元和1,988.8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20.30亿元和696.80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董事任职的公司。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对该公司预计授信额度75亿元,业务品种: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及转贴现等。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三)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31-34楼

法定代表人:赵琨

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303.2亿元和355.2亿元;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98.14亿元和92.5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和-3.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主要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2024年,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亿元,业务品种:代理手续费。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中合并预计。

3.交易公允性分析

2024年,本行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十四)关联自然人

1.本行内部人,即公司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资格的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

2.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即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其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3.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公司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上述1.2.3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依法认定的其他自然人。

6.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商业银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商业银行利益对其有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业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本行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4日,本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苏州银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审议程序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会议由崔庆军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计提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本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37万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为183,336.93万元,达本行股本的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09,800万元,提取后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717,346.44万元,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规定。

3、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9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IT项目规划及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本规划实施及修订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工具的议案

为保持我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行现拟发行不超过170亿元资本工具,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资本工具(含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70亿元等值人民币。

2、发行品种: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或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债券期限: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期限不少于5年期;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与我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6、募集资金用途: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我行二级资本;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我行其他一级资本。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

8、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决定本次资本工具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规模、期次安排、发行方式、发行利率、赎回及减记等条款,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作出必要调整,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转授权其他人员代表我行进行与资本工具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合同文件等所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若我行全部或部分取消付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赎回、减记(如有)等所有相关事宜。

9、发行条件:(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批准。

本行可视情况将该额度在批复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后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发行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2024年金融债发行计划如下:

1、发行规模: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可根据资本补充计划、负债需求、市场情况及监管规定在期限内分期发行。

2、发行品种:资本补充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二级资本债券);非资本类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小微金融债、三农债以及创新创业金融债)。

3、债券期限:参照市场行情,非资本类金融债券期限为3年期或5年期,二级资本债期限为5+5年、10+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期限为5+N年。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场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7、发行方式: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资本类债券用于补充本行资本,普通金融债用于补充全行负债来源,专项债券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用于专项投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机构批复后实施。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2023年度履约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行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行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王强、张统、钱晓红、张姝、李建其、刘晓春、陈汉文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ESG)报告

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金融科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市场风险限额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刚先生为本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任期自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刚简历:

赵刚:197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城市合作银行自忠支行员工,上海银行卢湾区域管理部员工、总行会计结算部副主任科员、副主管、经理、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政府集团客户部总经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营运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金中心总经理等职。

赵刚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用卡中心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布局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刘晓春、范从来、兰奇、陈汉文、李志青回避表决。《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范从来、兰奇、刘晓春、陈汉文、李志青回避表决。

三十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导意见(2024年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365万元,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半年度报告审阅费用、财务报告季度商定程序服务费、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该费用包括有关增值税、差旅费等各项杂费。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本行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8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孟卫元委托监事潘奕君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琪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ESG)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工具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4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21-2023年战略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发行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27032 转债简称:苏行转债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小玉先生提交的辞任函。张小玉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行董事会提请辞去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信息官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自2024年4月26日生效。张小玉先生辞任后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小玉先生持有本行146,300股股份。辞任后张小玉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本行股份进行管理。

张小玉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与辞任有关而需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