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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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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包括以下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蔡桂如委托独立董事毛建东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许鸣飞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经营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独立董事周旭东、毛建东、蔡桂如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旭东、毛建东、蔡桂如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并以2023年度薪酬方案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管的实际工作绩效,制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领取相应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该薪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5.3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515.90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735.51万元。

公司拟定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本5,708.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996.88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行业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为2亿元,授信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可就上述融资方式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许云初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决议、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许云初、许鸣飞、於建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和市场环境,结合公司2024年度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监事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并制定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依据其所在岗位、绩效考评结果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5.3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31.4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515.90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35.51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708.35万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6.88万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5.8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1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

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2024年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常州市东渠电机厂、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50万元,具体额度无法精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该等关联交易上年的实际发生额为514.19万元。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云初、许鸣飞、於建东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确认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市东渠电机厂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东渠电机厂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东渠电机厂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满足公司品质要求和交付期限的商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华达恒祥电器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凯达热源设备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顺浦电机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常州市利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六)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许云初参股的其他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滴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3月成立,经营管理规范,经营风险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具体协议待实际交易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因日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将符合市场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阳智能上述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均包含在IPO业务费用中。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行业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1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下转3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