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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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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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7.00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4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贤萍、吴文静
联系电话:0519-88798286
电子邮件:hy@cn-huayan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潞横路2888号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04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02
2、投票简称:华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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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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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智能”)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额度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向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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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德尔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德尔福”)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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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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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阳智能装备(宿迁)有限公司(简称“华阳宿迁”)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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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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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将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预计是为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 需的资金需求,具有商业上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预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资金需求,促进其经营发展,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1.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21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美兰女士递交的《关于辞任财务负责人的报告》,张美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张美兰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美兰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黄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审查,黄清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从业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
黄清先生简历
黄清,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2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任江苏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高级财务经理。
截止目前,黄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