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在深圳、广州等多地分别设立地区公司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产品类别涉及普通居民住宅、商用物业等多种类型,累计开发面积逾千万平方米。同时,公司在棚改代建、企业公寓、商业运营、城市服务等领域持续发力、积极布局。围绕中央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部署,公司加强房地产“三大工程”领域的探索及研究,并设立子公司为专项承接城中村改造项目奠定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3年4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论为:中诚信国际评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评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6月2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为:中诚信国际维持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3振业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7月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论为:中诚信国际评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评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等级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 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4月1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参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46.8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4,246.8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算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定2024 年度预算指标如下:1、营业收入≥36.28亿元;2、年度计划投资总额≥21.74亿元。上述指标为公司年度内部管理目标,该指标的实现受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业绩承诺。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652,783.7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为担保方,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9.2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6.27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3亿元(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年,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先后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4次,审议通过决议事项4项,所有决议事项均及时报告董事会。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11次,审议通过决议事项19项,所有决议事项均及时报告董事会。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后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5次,审议通过决议事项6项,所有决议事项均及时报告董事会。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23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先后召开定期及临时会议5次,审议通过决议事项5项,所有决议事项均及时报告董事会。
上述第一、二、四、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楼1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4月1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张雄群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年度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相关独立意见)。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备的内控体系,实现了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已顺利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决定继续聘任立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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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
(2)项目合伙人李建军近三年从业情况:
■
(3)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汪斌近三年从业情况:
■
(4)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3年1月1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三年内未收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同意将聘任立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定期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立信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完工开发产品,公司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在建开发产品,公司以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4,246.8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定期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652,783.7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为担保方,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9.27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6.27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亿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同类子公司内进行调剂,或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同类子公司内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经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经营发展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可控,有充足能力保障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2、对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应当对其原因、风险是否可控等情况进行披露;对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43.77亿元,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8.08亿元,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7.74%。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8日,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366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8.2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成功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5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于4月26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宋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0.07%,主要系本期结转收入减少,结转毛利率降低,且与合作项目已进入清算阶段,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8%,主要系本期结转收入减少,结转毛利率降低,且与合作项目已进入清算阶段,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70%,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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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开披露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伟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普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伟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普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宋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伟 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普 会计机构负责人: 高峰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 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