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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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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14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系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深耕国际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科学、安全、有特色、可信赖的休闲运动和健身综合解决方案,并向轻商用、康养器材领域开发延伸,致力于成为国际知名的全生命周期休闲运动健康服务供应商。公司拥有三柏硕、海硕健身和得高钢塑三大生产基地,目前产品库中约31个系列、一千余款产品,形成了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系列产品群,特别是其多样化、高品质的蹦床产品在国际市场广受欢迎。公司具备较强的海外市场开拓及整合能力,凭借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快速响应能力以及卓越的产品品质,已经与迪卡侬,沃尔玛,亚马逊,雷盾等国际知名零售商及体育品牌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成立近二十年,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积极巩固和发展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业务,不断丰富和延伸产品和业务范围,同时积极向行业上下游拓展。美国子公司思凯沃克在公司业务体系中的定位为跟踪海外市场需求变化的海外研发平台以及推广自有品牌和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平台。

公司是拥有较强自主设计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认定为山东省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青岛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被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授予“中国健身及休闲运动器材行业研发中心”和“中国体育用品制造业(蹦床类)示范生产企业”称号,是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休闲蹦床》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2023年,公司荣获“2023年度山东省体育行业领军型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秉承“让人们更简单、更快乐地运动起来,畅享高品质健康生活”的理念,深耕国际市场多年,是全球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产品重要的制造商。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休闲运动器材包括不同型号的蹦床以及其他休闲运动器材,健身器材涵盖有氧健身器材和力量型健身器材,包括跑步机、椭圆机、健身车、综合训练机和杠铃架等。公司拥有SKYWALKER、三柏硕(SPORTSOUL)和瑜阳(TECHPLUS)等具有一定国际、国内知名度的自有品牌,亦通过ODM/OEM模式为迪卡侬、雷盾等国际知名企业生产休闲运动和健身器材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单项交易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937,284.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427,71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3,561,402.5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933,693.53元。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受客观因素及蹦床国际消费环境影响,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生产经营、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653,895.1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187.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187.96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节约525万元财务费用(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20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转318版)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希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希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金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