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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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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9版)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登辉 联系电话:0543-2118009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oard@befar.com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绪升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312,121,901.19元之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关联方(含新增)及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雨泽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71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

2023年资产总额349,097.27万元,负债总额131,527.16万元,净资产217,570.11万元,营业收入1,746,924.77万元,净利润39,340.70万元。

2、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经济开发区黄河十二路599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企业管理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企业文化策划、咨询;音像制品策划及制作;会议展览服务。

2023年资产总额1,107,813,507.92万元,负债总额526,344,667.85万元,净资产581,468,840.07万元,营业收入249,415.09万元,净利润-289,409,623.21万元。

3、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门振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北海大街1567号

注册资本:2449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2023年资产总额22,455.74万元,负债总额22,061.71万元,净资产394.0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7.92万元。

4、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天宝

住址:无棣县埕口镇东侧

注册资本:169,630.84万元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乙炔加工、零售(仅限水泥厂分公司经营);复合肥料、编织袋加工、零售;水泥、建材、涂料、工业盐零售;化肥、铝土矿、钛矿、氢氧化铝、4A沸石、钛白粉、氧化铝、偏铝酸钠、聚合氯化铝批发、零售;热力供应;电力物资供应;售电及运行维护;煤炭销售;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2023年资产总额1,781,791.46万元,负债总额1,276,691.08万元,净资产505,100.38万元,营业收入1,006,027.60万元,净利润9,931.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守祥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海一路118号

注册资本:62,981.97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棉及化纤制品、服装、服饰、家用纺织制成品、非织造布、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染料和印染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棉花收购、销售;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机电设备、煤渣、煤灰的销售;仓储;进出口业务;混凝土砌块及粉煤灰砖的生产与销售。

2022年资产总额373,870.92万元,负债总额247,115.74万元,净资产126,755.18万元,营业收入348,873.12万元,净利润-8,642.01万元。

6、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洋

住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十七路7号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计量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2023年资产总额28,662.84万元,负债总额20,662.84万元,净资产8,00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7、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祖光

住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白鹤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焦柳大道107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资产总额44,998.17万元,负债总额19,984.83万元,净资产25,013.35万元,营业收入3,429.71万元,净利润13.35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于江、任元滨担任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或下属企业董事,董事张忠正过去12个月内曾任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于江担任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刘洪安担任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过去12个月内曾任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已离任董事苏德民过去12个月内曾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24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或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总股本为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7,442,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29,697.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1%。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5,627,237.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57%。故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6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江、任元滨在关联方或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董事张忠正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江担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与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洪安过去12个月内曾任或现任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

5、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环氧丙烷、烧碱等部分产品存在内部自用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