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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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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82,000股,持股比例为3.05%,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苏维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劲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劲龙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纵横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2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7,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纵横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4.49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因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纵横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18.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1-034、2022-032、2023-031、2023-06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4月15日起算,在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14.912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可能触发“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