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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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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经开区”)签署了《以物抵债协议》。经湘潭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由岳塘经开区承担《湘潭电化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书》项下的征收补偿余款支付义务。岳塘经开区以其辖区内的竹埠港新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房地一体资产(以下简称“资产标的物”)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余款。上述资产标的物通过挂牌方式交易,公司作为竞拍人参与上述资产标的物的竞拍,公司仅需承担超出征收补偿款 14,981.19万元部分的交易价款,除此之外,公司无需另行支付资产标的物的交易价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竞拍手续,资产标的物交易价款为15,000.2万元,公司仅支付超出征收补偿金额部分的19.01万元交易价款,正在进行资产交付和办理权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以物抵债协议〉暨征收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3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7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深交所已于2023年11月9日受理公司本次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第二轮问询回复,尚在审核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伏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干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伏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伏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