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58版)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结合自身风险特点以及南非相关规定进行了合理估计,基于预计负债与公司风险密切相关,本次对弃置义务相应负债未来现金流支出及折现率做恰当估计,更能体现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13)。
9、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0、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审议通过《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财务部门对2024年度资金需求进行预测,2024年度公司计划向有关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是向河钢集团财务公司、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等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不限于以下融资品种: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贷款利率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为1年,与本次授信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1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电话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
2、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河钢大楼17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增炎;
联系电话:0311-66500923;
传真:0311-66508734;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3;
2、投票简称:“河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委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2、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10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4:30在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21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樊海泉先生主持会议,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7)
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8)。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11)。
6、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内控制度较为完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运作起到较好的监督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12)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南非相关规定、采矿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4-13)。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